加入日期: | 201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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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浙江省 |
一、采購人名稱:杭州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
二、采購項目名稱:2016年度西湖景區旅游目的地環境秩序集中整治現場工作組辦公場所租用
三、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自行組織
四、招標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等)
預算金額22萬元。主要用于會議和集中辦公,要求提供的場所租用面積不少于40㎡,能容納30人的會議,有必要的會議和辦公設施,具備網絡通信、監控接入、傳真通訊條件,租用時限9個月內。
五、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單一來源
六、申請理由:
杭州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市旅游執法支隊)承擔我市旅游目的地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職責,牽頭協調全市旅游目的地管理工作,推進旅游環境秩序綜合治理。2016年,為了給G20峰會的召開提供良好的旅游環境和服務,根據市領導的要求,將組織開展西湖景區旅游目的地環境秩序集中整治,與往年相比,集中整治時間安排更長,預計需要8個多月。
湖濱地區是“野導”拉客相對集中的高發區,也是上城區、下城區、西湖區、西湖風景名勝區四個城區(管委會)相鄰區域。選擇位于湖濱路的華僑飯店,便于協調四個城區的整治工作,也便于組織面對面的整治行動。2014、2015年市旅游目的地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均成立工作組設立在華僑飯店,組織協調整治工作,整治效果較好,得到市領導的肯定。與湖濱周邊賓館飯店或同類場所相比,華僑飯店提供的整治辦公場所價格相對便宜,且華僑飯店便于執法車輛機動和停放,也能提供簡易伙食保障。
基于上述原因,根據政府采購相關法規規定,建議對整治工作組辦公場所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七、擬定供應商:
杭州華僑飯店有限責任公司
八、其它事項:
供應商對該項目的相關需求、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及其理由等有異議的,應在本公示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加蓋公章的書面意見送達杭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處。
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聯系方式
財政部門:杭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處
地點:中河中路1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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