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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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3.30 |
招標代理: | 河源市振豐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河源市 |
關鍵詞: | 公路 路 |
目名稱 | 和平縣公路局至肉聯廠段截污管網工程施工 |
批復文號 | 和發改 [2015]90號 |
批復單位 | 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
招標人 | 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
項目所在地區 | 河源市 |
項目資金來源 | 國有投資 |
招標類型 | 施工 |
公告內容 |
和平縣公路局至肉聯廠段截污管網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和平縣公路局至肉聯廠段截污管網工程已由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和發改 [2015]90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和平縣環境保護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2.1工程規模:截污管網長980米,其中主干管長度740米,生活污水接收管長度240米,和平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定的工程預算總造價為5205889.00元。
2.2工程實施地點:和平縣公路局至肉聯廠路段及和平河。
2.3工期要求:200天(日歷天)。
2.4質量要求:合格。
2.5招標內容:施工圖設計文件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全部工程內容。
三、潛在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已通過河源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登記,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投標人必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以上施工資質,并同時具有環保專業承包叁級(含叁級)以上施工資質。
3.3擬投入項目管理班子成員至少5人,其中:①項目負責人1人,必須是本企業具有市政公用專業二級(含二級)以上注冊(含臨時)建造師資格,廣東省外企業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市政公用專業一級注冊(含臨時)建造師資格;②技術負責人***
3.4省外進粵企業需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相關信息并通過數據規范檢查。
四、潛在投標人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4.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通過河源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登記公布信息的網頁打印件。
4.2 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4.3擬派本工程技術負責人***
4.4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
4.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企業技術負責人、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
4.6投標保證金的《匯款憑證》(匯款憑證要體現投標人的基本賬戶、招標人指定賬戶及投標保證金金額)、投標人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4.7省外進粵企業還須提供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 掛網的企業和人員信息網頁打印件。
4.8投標人必須在自身報名前到招標人設在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平縣濱河東路國土局大樓一樓)的窗口簽訂投標承諾書及項目管理班子投標承諾書。
注:潛在投標人提交材料的原件統一在投標資格審查情況通報會后退回。潛在投標人提交材料的復印件及打印件(一式兩份)統一用A4紙復印裝訂成冊,每頁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五、投標人須知
5.1投標人必須提交¥5.00萬元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提交方式:由投標人基本賬戶匯入招標人指定賬戶;投標保證金提交時間:2016年3月8日8:30至2016年3月14日16:50。
戶 名:和平縣財政局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帳 號:44001747402053001992
5.2招標人認為有必要對投標人或中標候選人的資信進行考察時,投標人或中標候選人應予以配合并負責相關的考察費用,如投標人(或中標候選人)不按招標人要求配合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投標(或中標)資格。
5.3本工程招投標的一切活動(包括報名、資格審查情況通報會、開標和定標會議等)必須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企業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5.4投標人和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近三年(公告發布起始日前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招標人在開標前到和平縣人民檢察院統一對投標人和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如發現投標人或擬派本工程的相關執業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六、報名地點和時間及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
6.1地點: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平縣東堤路國土局大樓一樓)。
6.2時間: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08:30~11:30,14:30~17:00。
6.3報名時即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七、正式投標人的確定
7.1于2016年3月15日09:30招標人將組織相關人員對報名企業進行資格審查及確定正式投標人。
7.2于2016年3月15日11:00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企業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八、投標文件的遞交
8.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30日09:30,地點為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平縣東堤路國土局大樓十樓)。
8.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九、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和平廣播電視臺”和“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上發布。
十、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聯 系 人:梁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河源市振豐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葉先生 聯系電話***
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 系 人:陳女士 聯系電話***
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和平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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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6-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