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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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3.01 |
招標代理: | 廣東惠通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地 區: | 汕尾市 |
汕尾市市區防洪(潮)工程第三期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汕尾市市區防洪(潮)工程第三期工程施工招標方式已由廣東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核準建設,本項目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補助,招標人為汕尾市市區防洪(潮)工程管理處,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建筑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汕尾市市區;
2.2 工程施工費:832.47萬元( 捌佰叁拾貳萬肆仟柒佰元整);
2.3工程規模:防潮海堤加固及缺口修筑等;
2.4招標范圍及內容:防潮海堤加固及缺口修筑等(具體施工內容以施工圖及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2.5質量及工期要求:質量要求達到設計要求和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計劃總工期360日歷天;
2.6資金籌措:本工程資金來源于上級資金補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含三級)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3.2已在廣東省水利廳完成信用信息錄入審核手續并且終審通過的施工企業;
3.3未被列入廣東省水利工程建設領域信用體系黑名單;
3.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招標代理費用由中標單位支付。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具備承擔本招標工程施工能力和規定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均可對上述招標工程項目進行報
名,請派代表于時間為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3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3時至5 時(北京時間,下同,法定節假日除外),在汕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地址:***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4.3報名須提供以下資料
4.3.1 企業介紹信原件、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的帶齊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3.2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3.3 廣東省水利廳完成信息錄入審核手續并且終審通過下載件的復印件(含網址的網頁截圖);
4.3.4 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
4.3.5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技術負責人***
4.3.6投標申請人企業負責人***
4.3.7擬投入本項目的其他人員(施工員、質檢員、資料員、材料員等)相關資格證書和各人身份證的復印件;
4.3.8投標申請人自投標申請之日算起前三年無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二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聲明書原件;
4.3.9 近五年內(2010年至今)承擔過1宗以上(含1宗)的水利工程項目,工程造價800萬元及以上的施工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單位工程以上驗收材料);
4.3.10 根據粵水建管【2010】245號文關于《廣東省省外水利企業進粵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第七條的規定,省外企業的注冊水利水電專業建造師未錄入廣東水利廳信用管理體系的,不得參加該工程的投標活動。省外企業報名時提供以上水利水電專業注冊建造師在廣東水利建設與管理信息網中的【信用信息檔案】管理系統中【從業人員】→【注冊建造工程師】信息公布并經終審通過的下載件復印件;
以上資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三份,每頁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所有復印件須提供原件,經審核后退回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6年3 月1日14時至14時30分止(具體時間),地點為汕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地址:***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不組織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自行踏勘。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廣東建設報》及《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汕尾市市區防洪(潮)工程管理處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惠通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水務局三樓 地 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金裕碧
水灣二樓號
郵 編:516600 郵 編:516003
聯 系 人:江先生 聯 系 人***
電 話:13719583663 電 話:18138128333
發布人 黃文宇 發布日期 201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