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射陽港經濟區南部園區的配套項目,為輝山乳業集團項目及其它園區項目提供配套服務,確保園區企業生產經營。射陽縣新港污水處理廠經射發改審[2015]444號文件立項批準,實施射陽縣新港污水處理廠南部分廠項目。經研究決定,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擇優確定新港污水處理廠南部分廠(一期)工程施工、試運營項目承包人。
1.2項目名稱:射陽縣新港污水處理廠南部分廠(一期)工程施工、試運營項目。
(1)污水處理池、管道、渠;辦公用房、設備用房;設備安裝等工程施工。
1.6項目(一期)建設規模:日處理污水量5000噸。
1.8兩年試運營期技術人員和技術支持費用50萬元包含在投標總價之中。
1.12招標計價方式:施工部分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單價合同形式。兩年期試運營采用總價合同形式,費用包干。運營費用中包含為招標人委派的人員(不少于5人)業務、技能培訓費用。
2.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等級或環境工程專業承包一級(或相當于)一級及以上資質等級。
2.4若不同時具備2.2、2.3條條件,應由具備2.2條條件的施工企業為牽頭方,與具備2.3條條件的運營企業簽定聯合投標協議,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
2.5 2011年1月1日以來(合同簽訂時間),具有已竣工的單項合同價格不小于2000萬元(或日處理污水量不少于4000噸)的污水處理廠工程施工(含設備安裝)業績。
2.6擬定施工項目部主要成員不少于6人【其中項目負責人1人、項目技術負責人***
2.7擬定施工項目負責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工程專業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項目負責人***
且未在其它項目中擔任項目組主要成員(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
2.9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均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相應專業崗位證書。
2.11擬定項目組主要成員與授權委托代理人應是投標人本單位的正式員工,具有與投標人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自投標截止之日前6個月內有連續3個月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記錄。
2.13鹽城市外施工企業首次參與本市招投標活動須提供鹽城市城鄉建設局核發的《市外建筑業企業單項工程項目核驗通知書》;已取得《鹽城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的市外施工企業須提供《鹽城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
4.3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從投標人基本帳戶匯入招標文件載明的“保證金專戶”。
5.1完成土建(包括污水處理池、管道、渠;辦公用房、設備用房等)工程量80%時,付中標價20%工程款。
5.2設備安裝及剩余土建工程量全部完成,再付中標價30%工程款。
5.3工程竣工、成功試車、驗收合格,付至中標價的6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5.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并完成第一年試運營、人員培訓各項指標,按審計結論付至審定總價的8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5.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兩年,并完成第二年試運營、人員培訓各項指標,結清剩余工程款。
本項目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
7.2評標委員會以百分制方式分別對通過評審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設備(采購)安裝(調試)及試運營方案(含培訓計劃)等;業績三個方面進行評分。并將每個投標人上述三項得分匯總,按總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確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排名第二的為第二中標候選人,排名第三的為第三中標候選人。
1)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算術平均值為A。若7≤有效投標文件≤10家時,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后計算算術平均值A。若有效投標文件>10家時,去掉其中的二個最高價和二個最低價后計算算術平均值為A。招標控制價(投標最高限價)為B。
3)Q1=1-Q2。 Q2 取值30%、35%、40%; K1 的取值范圍為95%、 96%、97%; K2 為 95% 。 Q2、K1 值在開標前隨機抽取確定。
4)評標基準價一經確定,任何情形,不得更改。低于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不作為中標候選人。
(2)通過評審,等于評標基準價的投標報價,計滿分60分,其它通過評審的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比較,每相差百分之一,在滿分的基礎上扣0.3分。
7.4
設備(采購)安裝(調試)及試運營方案(含培訓計劃)計分辦法(滿分20分)
(1)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人為完成本項目所編制的設備采購計劃、安裝調試方案、試運營期的運營方案、人員培訓計劃等進行評審。滿足或基本滿足本項目實際需求的,計基本分。對編制加分較好的方案和計劃在基本分基礎上加分。
(2)
設備采購、安裝、調試方案(基本分8分,滿分10分)。評標委員會根據下列要點進行評分。
2)品牌計劃(包括主要設備、一般設備、其它安裝材料)。
(3)
試運營方案、培訓計劃(基本分8分,滿分10分)。評標委員會根據下列要點進行評分。
4)人員培訓方法、培訓內容、培訓周期、培訓目標等。
(4)、設備采購、安裝、調試方案不超過100頁;試運營方案、培訓計劃不超過100頁(其中培訓計劃不超過10頁)。
1)施工項目業績是指投標人2011年1月1日以來(合同簽訂時間),已竣工的單項合同價格不小于2000萬元(或日處理污水量不少于4000噸)的污水處理廠工程施工(含設備安裝)業績。
2)投標人在資格條件基礎上,每多具有一項達上述規模施工項目計分業績條件的,在基本分8分基礎上加1分。
4)施工項目業績憑合同、具有(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設計方四方簽字、蓋章)竣工驗收證明確認。
1)運營項目業績是指投標人2011年1月1日以來(運營合同簽訂時間),已完成或正在運營的單項施工合同價格不小于2000萬元(或日處理污水量不少于4000噸)且運營期限不少于1年的污水處理廠運營業績。
2)投標人每具有一項達上述規模同類項目計分業績條件的,在基本分8分基礎上加1分。
4)運營項目業績憑合同、項目所在地縣級及以上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確認。
(3)本招標文件要求的相關指標需在提供的施工或運營合同中體現,如提供的施工或運營合同均未能體現本招標文件要求的相關指標的,須提供業績項目所在地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縣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縣級及以上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能反映相關指標的證明,否則業績不予認可。
7.6本辦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法律法規處置。
9.1報名時間: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5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9.2投標報名地點:射陽縣招標中心(射陽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地址:***
9.3.1報名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兩份復印件、勞動合同原件和兩份復印件、繳納社?;鹩嘘P憑據原件及其兩份復印件。
9.3.2檢察機關出具的《關于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和復印件
(若是聯合體投標,雙方均需)。
9.3.3單位介紹信及其復印件或加蓋申請人公章的投標申請書(格式自擬)及其復印件。
9.3.4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的銀行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和兩份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