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伊通河城區段(樁號39+502-41+802)河道疏浚工程已由伊通滿族自治縣水利局以伊水字[2016]8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伊通滿族自治縣伊通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設管理處,建設資金來自地方政府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名稱:伊通河城區段(樁號39+502-41+802)河道疏浚工程
招標編號:JLFZ2016002
招標內容:清淤河道內垃圾和淤泥等;
施工計劃工期: 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4月30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近三年至少有一項類似工程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單位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相關專業貳級以上(含貳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并且無在建工程。技術負責人***
3.3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3.4本次招標項目不允許聯合體進行投標。
3.5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單位參加投標。
3.6外省施工企業中標后應在七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詳見吉建管〔2007〕17號、吉建管[2011]32號、吉建管〔2014〕6號文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1月25 日至2016年1月29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 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 時00分至16 時,到法正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長春市南關區臨河街8377號中海國際廣場A座1605室)購買招標文件。
購買招標文件要憑本人身份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加蓋公章)和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名真跡的授權委托書。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過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地點:2016年2月16日上午9:00時,地點為長春市華苑賓館3009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東亞經貿新聞》、《吉林省建設信息網》、《中國招標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伊通滿族自治縣伊通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設管理處
地 址:伊通滿族自治縣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法正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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