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縣界集鎮人民政府的泗洪縣曹廟鄉和平路道路工程項目已經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于財政劃撥,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1.2項目規模:泗洪縣曹廟鄉和平路鋪設約7000平米瀝青混凝土路面及相關側石安裝施工,道路邊鋪設約1200米長混凝土承插管及相關砌筑井、街道場地硬化等施工,合計總造價約187萬元。
1.5本次招標工程共分一個標段,招標內容如下:泗洪縣曹廟鄉和平路道路工程相關施工。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辦法。具體評標細則詳見招標文件。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當年付合同價的10%(竣工驗收時,施工單位提供材料進場檢測報告、質保書、合格證、工序報驗資料及施工現場過程影像資料等),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付至工程款的40%,竣工驗收合格滿兩年經審計后付至審計價的70%,余款驗收合格滿三年后無質量問題付清。
5.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等級;
5.4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5.5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5.7具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實行“網上資質結果核查”查詢的地方企業需提供網上打印的“企業資質情況查詢”并蓋單位公章,如江蘇省可查詢網址:www.jscons.gov.cn,復查結論為“合格”的,即為核查合格;未實行“網上資質結果核查”查詢的地方企業仍需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原件);
5.8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綠化企業除外);
5.9具有投標人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經年檢合格的《信用管理手冊》或《信用核準書》,如單位沒有書面手冊,可從網上打印,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5.11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參與本工程投標的項目負責人開標現場須提供企業所在地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受賄證明原件;泗洪縣檢察院聯系方式:泗洪縣檢察院預防科501房間聯系電話***
5.13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6.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委托代理人攜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復印件各一份于2015年12月19日至2015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00分至5時30分,到泗洪縣界集新城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泗洪縣界集鎮人民政府322室)現場報名,并到南京風景園林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界集新城項目代管服務中心(323室)購買招標文件。
6.3投標人須按規定報名登記,參與投標。購買招標文件后投標人無故不參與投標的且未提供書面申請材料的,將按照蘇財規【2013】28號文件執行。
(1)企業繳納年度投標保證金。數額詳見泗洪縣招標投標網“通知公告”“關于調整年度投標保證金繳納數額的通知”;
投標保證金繳款方式:轉帳支票(同城)、電匯(異地)、網上銀行支付。必須從投標人法人基本存款帳戶繳納,現金及其它繳款方式一律無效。(繳納年度投標保證金的企業可提供不低于上述(2)繳納金額票據作為本工程投標保證金)
帳號:3213242401201000002056
投標人在開標前必須在泗洪縣界集鎮財政所開具投標保證金收據(地址:***
8.1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依法被取消投標資格且期限未滿的;
8.2因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等不良行為,被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