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方式:
(1)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資格審查于唱價后進行;
(2)審查方法:本次資格審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資格要求的應答人均通過資格審查。
應答人資格要求
2.1應答人須為具備本項目履約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項目中同時應答;
2.2應答人須具有ISO9000-2008餐飲服務類質量管理類體系認證和食品安全管理體系(HACCP)認證證書;
2.3應答人必須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可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承諾在本次采購中如中選則向我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4財務要求:應答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應答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應提供2012年1月1日至今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
2.5信譽要求:應答人(2012年1月1日至今)的服務中未出現嚴重違約問題,無涉及商業賄賂、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相關違規違法行為;
2.6業績要求:提供(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類似項目業績(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
2.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應答、不允許任何形式的轉包或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