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廣州市委員會黨校網上競價采購項目競價公告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受中國共產黨廣州市委員會黨校(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網上競價,邀請有興趣的合格供應商參加報價。本項目采購文件具體如下:
一、項目編號:CX2015-12122。
二、項目名稱:中國共產黨廣州市委員會黨校網上競價采購項目。
三、采購內容:采購針式打印機、其他貨物等一批。
四、本項目采購人:中國共產黨廣州市委員會黨校; 地址:先烈中路99號大院; 聯系人:曾生; 聯系電話:020-37665100; 傳真:***
五、本項目實施地點:地址:***
六、報價供應商遞交網上報價信息開始及截止時間:2015年12月11日10點00分至2015年12月11日16點00分。
七、對供應商的商務要求:供應商必須取得政府采購網上競價資格,并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制定的有關操作規程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且嚴格履行《承諾書》以及本項目《供應商須知》的相關約定條款。
八、項目具體要求:
(一) 最高限價:人民幣11,000.00元。
(二) 根據《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4〕18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07〕51號)和《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有關通知的要求,本項目采購中凡涉及到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的設備的,報價供應商必須在報價響應時明確列明具體產品的節能證書編號。
(三)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和廣州市財政局發布的《轉發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通知》(穗財采〔2008〕171號)的有關要求,本項目不采購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四) 根據《關于政府部門購置計算機辦公設備必須采購已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產品的通知》(國權聯〔2006〕1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政府機關軟件資產管理的意見》(財行〔2011〕7號)的有關要求,本項目涉及軟件產品的,必須采購和使用正版軟件,項目中涉及計算機辦公設備的,必須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
(五) 根據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加強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審查的通知》(穗財采〔2012〕275號)的規定,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報價時必須出具采購文件要求供應商提供的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等原件掃描件。
(六) 需求列表:
一、供應商必須滿足的基本要求: 供應商必須具有網上競價資格,并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以及網上競價的有關約定和要求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且嚴格履行《政府采購網上競價活動承諾書》以及本《供應商須知》的有關約定條款。
二、政策規定:
㈠嚴格執行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和廣州市財政局發布的《轉發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通知》(穗財采〔2008〕171號)的有關規定。本項目不采購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若供應商所報產品是產自關境外,且采購人對本項目的采購未有特殊要求并將相關核準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則該供應商的報價將作無效報價處理。
㈡嚴格執行《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4〕18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07〕51號)和《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有關規定。本項目采購中凡涉及到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的,報價供應商必須在報價響應時明確列明具體產品的節能證書編號。
㈢嚴格執行《關于政府部門購置計算機辦公產品必須采購已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產品的通知》(國權聯〔2006〕1號)和《廣東省版權局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政府部門購置計算機辦公設備必須采購已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產品的通知》(粵權聯〔2012〕1號)的有關規定。本項目涉及軟件產品的,必須采購和使用正版軟件,項目中涉及計算機(含服務器)辦公設備的,必須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件。
㈣嚴格執行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加強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審查的通知》(穗財采〔2012〕275號)的有關規定。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報價時必須出具采購文件要求供應商提供的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等原件掃描件。
㈤關于關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
三、報價響應要求:
㈠報價供應商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且報價應包括保證產品正常運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軟件,相關輔件、組件、耗材,以及物流配送、售后服務等相關費用。
㈡本項目采購需求中的所有指標均為最低參考標準(如與供應商須知條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購需求中的指標為準),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資質、質保、售后服務、供貨確認等相關文書的,默認約定簽訂合同時提供(采購需求另有描述的,從其要求)。報價響應文件中的總價金額與分項報價匯總金額或者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總價金額為準。
㈢報價時,供應商必須對項目的產品參數(服務方案)逐一作實質性響應,并詳細列出響應的具體內容(必須以本采購文件規定的《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競價項目報價響應表》作為附件,加蓋公章,以報價時間截止前最新上傳的附件為準)。報價供應商必須響應并承諾項目采購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條款。
四、結果確認方法:
㈠基本原則: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及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系統推薦規則:報價截止后,系統自動對報價供應商進行排序(報價低的排序在先,報價相同先報價的排序在先),系統自動推薦排序第一位的供應商給采購人確認。
㈡供應商報價畸低的,或者不滿足競價需求的,包括但不限于:1.報價超過最高限價;2.供應商資質不滿足政策規定,或者競價需求;3.供應商報價時未將產品參數[服務方案] 按本采購文件所附的報價響應表的格式作為附件[加蓋公章],或者提交的產品參數[服務方案]不滿足競價需求,或者出現報價內容與附件信息前后不一致;4.響應產品[服務]不滿足政策規定,或者無法核實,或者經其品牌官方渠道核實所響應產品[服務]不滿足競價需求,按照不完全響應或者完全不響應處理。
㈢供應商向采購人提交書面材料表明無法履行競價承諾或者放棄成交的,按報價無效處理。
㈣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或虛假證明的,或者被證實提供盜版軟件,或者來源不明、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的,或者被證實與其它供應商串通圍標、串標謀取成交的,按報價無效處理,并報告監管部門查處。
㈤出現了符合相應資質資格條件的供應商不足三家滿足競價需求(供應商所有報價產品均為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視為一家供應商報價處理),或者采購人不確認推薦(排序第一位)的供應商(須說明理由),或者存在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或者被質疑、投訴且經核實質疑、投訴有效,或者采購人因故取消采購任務的情況,采購項目按競價失敗處理。
五、時限要求:
㈠成交供應商必須自成交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個自然日內繳納項目成交服務費。如因供應商的原因未能及時繳納成交服務費的,交易中心有權視情況暫停該成交供應商的網上競價資格,予以公告,相應處理情況同步到交易中心供應商信用檔案。
㈡成交供應商必須自項目成交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后七個工作日內將對應合同正本(加蓋雙方公章)掃描提交到交易中心系統內。如因供應商的原因未能及時簽訂合同,采購人有權視情況取消該成交供應商的成交資格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㈢各有關當事人對本采購文件或者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采購公告或者成交(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通過系統或者書面(加蓋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政府采購審核部或采購人提出質疑,逾期將依法不予受理。
六、產品及服務要求(采購需求另有描述的,從其要求):
㈠產品要求:
1.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貨物、軟件、系統集成、服務)必須符合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安全標準、質量安全標準、環保標準、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規定,在中國境內可依常規安全合法使用。
2.貨物類產品必須是原廠原裝的全新產品,由生產廠商直接交付到采購人指定地點,并且未啟封全新包裝,具出廠合格證以及相應的資質、質保、售后服務、供貨確認等證明,序列號、包裝箱號與出廠批號須一致,并可追索查閱。產品交付采購單位時,須安裝并調試至正常運行的最佳狀態,并向采購人提供相關的使用培訓或者指引
㈡服務要求:
1.本項目的質量保證期(簡稱“質保期”)為三年(采購需求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質保期內供應商對所供產品實行免費上門包修、包換、包退、包維護保養服務,期滿后可同時提供終身維修保養服務。質保期內,如設備或零部件因非人為因素出現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時,則質保期相應順延。如停用時間累計超過60天則質保期重新計算。
2.對采購人的服務通知,供應商在接報后1小時內響應,4小時內到達現場,48小時內處理完畢。若在48小時內仍未能有效解決,供應商須免費提供同檔次替代產品予采購人臨時使用或者啟動臨時應急措施,保障不影響采購人工作正常開展。
七、其他事項約定
㈠本項目由成交供應商向交易中心交納相當于項目成交金額1.2%的成交服務費。
㈡本項目由采購人負責組織驗收,采購合同和驗收報告由采購人負責公開。
㈢任何有關本項目之疑問,應通過系統或者書面(加蓋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協議采購部或采購人提出詢問,通過其他形式的詢問交易中心協議采購部或采購人有權不予受理。
八、違約責任:
㈠推薦(排序第一位)的供應商存在虛假響應、以低價謀取成交的情況導致采購人不予確認的,將暫停其網上競價資格一個月。
㈡供應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暫停其網上競價資格六個月:
1.向采購人提交書面材料表明無法履行競價承諾或者放棄成交的;
2.拒絕配合交易中心實施相關檢查核驗工作的;
3.成交后,不履行競價承諾或放棄成交不向采購人提交書面材料的;
4.成交后,因產品質量或違約等行為被采購人書面反映并經核定為屬實的。
㈢供應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暫停其網上競價資格一年并予以公告;情節嚴重的,報請政府采購監管部門進一步處理:
1.供應商提供盜版軟件,或來源不明、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的;
2.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或虛假證明的;
3.與其它供應商串通圍標、串標謀取成交的;
4.發生其他違規或違約情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