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名稱:2016年度常規類配送服務項目(第三次)。
1.2項目編號:SP-GZ-20151030-0001
1.3項目預算:本項目的最高含稅限價為人民幣630,988.00元(人民幣大寫:陸拾叁萬零玖佰捌拾捌元整)
1.4采購內容:
(1) 為滿足公司生產需要,在合作期間中選方將需求方員工因工作需要的常規類物品以快遞的形式送達目的地,配送物品如日常函件、業務資料、客戶資料、常規卡類、客戶禮品等(電子商務類、點對點渠道以及網點宣傳物料配送物品除外)。
(2)配送地域范圍:全國(含港澳臺)以及部分國外地區。
(3)配送時限大廣州范圍配送時限:成功取件后第三個工作日送達;其他城市配送時限:成功取件后第四個工作日送達。如因非配送中選方原因未在當次取件時間段內成功取件的,則從下次成功取件的時間算起,在規定配送時限內完成配送,依此類推。要求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取件(即下單時間至取件時間),配送及時率采用取件時間至簽收時間進行統計。
1.5合作時間: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本項目為框架比選,本次框架比選標包為采購人預計在需求期內可能發生的項目,并不作為采購人向應答方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如采購人在需求期內未向中選人下達采購訂單或未足額下達采購訂單,不構成采購人違約,應答方不得追究采購人違約責任,并需在應答文件中提交承諾書(格式見比選文件附件)。如應答方不同意此條款,則應答方應書面告知采購人,并退出本項目比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