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SBTY-20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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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5.11.29 |
截止日期: | 2015.12.02 |
招標業主: | 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
地 區: | 內蒙古 |
關鍵詞: | 內燃機 機車 |
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招 標 文 件
項目名稱:內燃機車低恒速傳感器改造項目
招標編號:SBTY-201501
招 標 人: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現對神寶能源公司內燃機車低恒速傳感器改造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1. 項目內容:5臺東風型內燃機車低恒速傳感器改造業務(東風4DH、東風4DD、東風10DD型)
2. 招標編號:SBTY-201501
*3.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本項目無預付款。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 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公司,且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4.2 投標人具有鐵路機械電子產品生產、維修或安裝資質證件;
4.3 維修業績,提供維修、安裝或改造內燃機車低恒速合同不少于三份;
4.4 具有承擔本項目的技術人員和設備工裝數量及近三年財務報表;
4.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6 如有借用他人資質或將資質轉借他人的,未來三年內取消投標人在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的投標資格。
5. 投標人請于2015年11月23日17時前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前來報名(查驗法人資質及注冊資金規模),逾期未報名或報名時未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將拒絕接收投標。
6. 投標人須知
6.1 投標文件請于開標當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送達開標地點,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或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者恕不接受。屆時請參加投標的單位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出席開標儀式。遞交標書時明確所投標包。
6.2 投標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標人或經正式授權的代表在投標文件的每一頁用姓或首字母簽字。投標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復印件。
6.3 投標文件需采用不可拆卸的裝訂方式(膠裝成冊)。
6.4 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時需攜帶投標保證金收據原件供招標方查驗,無收據拒絕接收投標文件。
6.5 為方便開標唱標,投標人應將“投標一覽表、分項報價單”單獨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標明“投標一覽表、分項報價單”字樣,項目名稱、招標編號、(包號)和“在2015年8月26日9時之前不得啟封”的字樣。
6.6 如果外層信封未按6.5條要求加寫標記和密封,招標機構對誤投或過早啟封概不負責。
6.7 按照項目內容中各分包單獨制作投標文件。
7. 投標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評標小組初審后否決其投標:
7.1 投標書無投標單位公章、無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字人無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的;
7.2 投標人不符合國家或者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7.3 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的,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7.4 投標人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7.5 投標文件中工期、質保期未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工期最多不得超過招標文件規定時間的3周以上);
7.6 資格證明文件不齊全,投標文件未按規定填寫,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7.7 無投標分項報價表或投標分項報價中缺項報價不全的。
7.8 超出經營范圍投標的;
7.9 業績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
7.10 投標文件附有招標方不能接受的條件的;
7.11 正本未打印,正本文件每一頁右下角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名的;
7.12 不遞交投標函的。
8. 投標人需繳納0.6萬元投標保證金,招標結束后退還投標保證金。投標人須在開標前提供招標人財務部門出具的投標保證金財務收據原件進行查驗,如未提供,將不予接收標書投遞。投標人須以基本賬戶交納,不接受個人賬戶及現金交納。(戶名: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開戶行:工行呼倫貝爾河東支行,帳號:0607034029022100511)
9. 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
符合以上資質要求并愿意參加投標的投標人請與相應業務人員聯系參加投標,本公告在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外網(http://sbgs.shenhuagroup.com.cn/)發布。
10. 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
開標時間:2015年12月2日14時整,投標人未按時到達開標現場,視為自動放棄投標,不予接收標書。
開標地點:海拉爾區神寶能源公司(新區體育場斜對面)701會議室
11.聯系方式
招標人: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招標聯系人:代迪 電話:***
業務聯系人:馬曉亮 電話:***
本表關于招標貨物的具體要求是對投標人須知的具體補充和修改,如有矛盾,應以本表為準。
欄號 |
內 容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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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項目名稱:內燃機車低恒速傳感器改造項目 招標編號:SBTY-201501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本項目無預付款。 |
*2 |
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 |
3 |
交貨地點: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鐵路運輸公司指定地點 |
4 |
招標人: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招標聯系人:代迪 電話:*** 業務聯系人:馬曉亮 電話:*** |
*** | |
5 |
投標人資格要求見招標公告。 |
投 標 報 價 和 貨 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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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標報價:投標報價應是招標文件所確定的招標范圍內的工作內容的價格體現,投標人按該項目內容根據市場定價規則自主預報價,投標方按內燃機車低恒速傳感器改造投標報價(含17%增值稅)。 |
7 |
投標貨幣:人民幣 |
投 標 書 的 編 制 和 遞 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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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標有效期:60天 |
9 |
投標文件份數:正本二份,副本三份,投標分項報價表一份。 |
10 |
投標截止日期:2015年12月2日下午14時整(北京時間) |
11 |
投標公司資質遞交地點:神寶能源公司審計法律部1104室 標書遞交地點和開標地點:海拉爾區神寶能源公司(新區體育場斜對面)701會議室 |
評 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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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評標方法:最低評標價法。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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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標結果公示:投標單位可登陸神寶能源公司外部網站的招標信息查詢本項目的中標結果。 |
投 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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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如果您在此次招標中有任何質疑或不滿,請與我公司審計法律部聯系,我們會及時妥善地為您處理您所遇到的問題。(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6:30) 聯系電話*** 如果您在此次招標中發現有違規、違法等行為請與我公司紀檢監察部聯系。 投訴舉報電話:*** |
一、總則
1.1 招標人、招標方及合格的投標人
1.1.1 招標人:招標人是指提出國內招標貨物改造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其它組織。本招標文件中招標人特指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1.1.2 招標方:招標方是指招標人和招標機構。
1.1.3 合格的投標人
1.1.3.1 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的、有能力維修鐵路機械電子產品生產、維修或安裝資質證件的均可進行投標。
1.1.3.2 投標人應具有營業執照,投標人提供的產品需經國家質檢部門認證,并提供產品的檢驗證書及鑒定證書,符合貨物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1.2 合格的貨物和服務
1.2.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貨物及其有關服務,均應來自合格投標人。
1.2.2 貨物系指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規定,須向招標人提供的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貨物。
1.2.3 服務系指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人須承擔的與投標貨物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技術、售后服務以及其他類似的義務。
二、招標文件
2.1 招標文件構成
2.1.1 招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第一章 招標公告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標人須知
第四章 合同條件及格式
第五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
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
第七章 評標辦法
2.2 招標文件的澄清
2.2.1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如有疑點要求澄清,應在投標截止日前五天以口頭形式或書面形式通知招標機構,并與相關人員聯系。
2.3 招標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標截止期前的任何時候,無論出于何種原因,招標機構可主動地或在解答投標人提出的澄清問題時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3.2 招標文件的修改將在神寶能源公司外部網站上發布補充公告并電話通知所有投標人,并對其具有約束力。
2.3.3 為使投標人準備投標時有充分時間對招標文件的修改部分進行研究,招標機構可適當延長投標截止期。
三、投標文件
3.1 編制要求
3.1.1 投標人應認真閱讀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文件,并保證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以使其投標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
3.1.2 投標的語言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與招標機構就有關投標的所有來往函電均應以中文書寫。
3.2 投標文件構成
3.2.1 投標書
3.2.2 投標一覽表:按照本須知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填寫
3.2.3 投標分項報價表
3.2.4 證明投標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標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資格證明文件。
3.2.5 證明投標人提供的貨物及服務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文件。
3.3 投標文件格式
3.3.1 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內容與要求和提供的格式編寫其投標文件,投標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標文件要求填寫的表格或提交的資料。
3.3.2 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按規定的順序編排、并應編制目錄、逐頁標注連續頁碼,并裝訂成冊。
3.4 投標報價
3.4.1 投標人應在投標分項報價表上標明本合同擬提供貨物的單價、合價和總價。
3.4.2 投標人對貨物只允許有一個報價,招標人不接受有任何選擇的報價。
3.4.3 投標人所報的投標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是固定不變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變更。任何包含價格調整要求的投標,將被認為是非響應性投標而予以拒絕。
3.4.4 招標人不接受投標人對任何未辦理正常進口手續的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貨物的投標報價。
3.4.5 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
3.5 投標貨幣
3.5.1 投標人提供的貨物和服務一律用人民幣報價。任何非人民幣幣種的投標報價將被拒絕。
3.6 證明投標人合格和有資格投標的文件
3.6.1 投標人應提交證明其有資格參加投標和中標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一部分。
3.6.2 投標人提交的合格性證明文件應使招標方滿意,投標人在投標時應符合本規定。
3.6.3 投標人提交的證明其中標后能履行合同的資格證明文件應使招標方滿意,即:
3.6.3.1 投標人已具備履行合同所需的財務、技術和生產能力;
3.6.3.2 投標人滿足“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資格標準及業績要求。
3.7 證明貨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文件
3.7.1 投標人應提交證明文件證明其擬投標的貨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該證明文件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分。
3.7.2 證明貨物和服務與招標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資料、圖紙和數據,它包括:
3.7.2.1 貨物主要技術指標和性能的詳細說明。
3.7.2.2 對照招標文件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逐條說明所提供貨物和服務已對招標文件的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做出了實質性的響應,或申明與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條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別對于有具體參數要求的指標,投標人必須提供具體參數值。
3.8 投標有效期
3.8.1 投標應自本須知規定的投標日起,并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所述時期內保持有效。投標有效期不足的投標將被視為非響應性投標而予以拒絕。
3.8.2 特殊情況下,在原投標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標機構可要求投標人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這種要求與答復均應以書面形式提交。投標人可拒絕招標機構的這種要求。接受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將不會被要求和允許修正其投標,而只會被要求相應地延長其投標的有效期。
3.9 投標文件的制作和簽署
3.9.1 投標人應準備二份投標文件正本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規定數目的副本,每套投標文件須清楚地標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3.9.2 投標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標人或經正式授權的代表在投標文件的報價一覽表、委托授權書、貨物說明一覽表等規定的文件上簽字。投標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復印件。
3.10 偏離
3.10.1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允許投標文件偏離招標文件某些要求的,偏離應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偏離范圍和幅度。
3.10.2 偏離包括重大偏離和細微偏離。
(1)投標文件不符合第七章“評標辦法”第2.2款所列的初步評審標準,或者按照第七章“評標辦法”第2.3.2項規定對投標價進行報價偏離的量化后,修正后的價格(含算術性修正及報價漏項調整)與原投標報價相比,偏差超過評標辦法前附表規定范圍的,均屬于重大偏離,視為對招標文件未做出實質性響應,其投標將被否決。
(2)如果投標文件已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但個別地方存在漏項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術信息和數據等情況,視為細微偏離。本項目除重大偏離之外的所有偏離均視為細微偏離。評標委員會將按照第七章“評標辦法”的規定書面要求投標人進行澄清或對其投標報價進行量化調整或在相關評分因素的評分中酌情扣分。
四、投標文件的密封和遞交
4.1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4.1.1 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開密封裝在單獨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標明“正本”“副本”字樣。然后再將所有信封封裝在一個外層信封中。
4.1.2 內外層信封均應:
4.1.2.1 清楚標明遞交至“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4.1.2.2 注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項目名稱、招標編號;
4.1.2.3 投標人名稱和地址。
4.1.3 如果外層信封未按本須知要求加寫標記和密封,招標機構對誤投或過早啟封概不負責。
4.2 投標截止期
4.2.1 投標人應在開標時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招標機構,遞交地點應是“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開標地點。
4.2.2 招標機構可以按本須知規定,通知修改招標文件適當延長投標截止期。在此情況下,招標機構、招標人和投標人受投標截止期制約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均應延長至新的截止期。
4.3 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4.3.1 在投標截止期之后,投標人不得對其投標做任何修改。
五、開標與評標
5.1 開標
5.1.1 招標機構在規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組織公開開標。開標時邀請所有投標人授權代表參加,如投標人授權代表不能到場參加開標,組織方在紀檢監察人員的監督下開標,參加開標的代表應簽名報到以證明其出席。
5.1.2 開標時,招標機構當眾宣讀投標人名稱、招標編號、投標價格、折扣聲明(如果有),以及招標機構認為合適的其他內容。除了按照本須知規定原封退回遲到的投標之外,開標時將不得拒絕任何投標。
5.1.3 在開標時沒有讀出的有關聲明,在評標時將不予考慮。
5.1.4 招標機構將做開標記錄。
5.2 評標
5.2.1 評標委員會
5.2.1.1 招標機構將按照神寶能源公司有關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
5.2.1.2 評標委員會由神寶能源公司有關經濟、技術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5.2.1.3 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工作,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和評估,并向招標方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5.2.2 評標方法:最低評標價法(詳見第七章)。
5.2.3 投標文件的澄清
5.2.3.1 在評標期間,評標委員會可要求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說明,但澄清或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有關澄清的要求和答復均應以書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5.2.4 投標文件的初審(符合性檢查)
5.2.4.1 評標委員會將審查投標文件是否完整、資格證明文件是否齊全,有無計算上的錯誤等。
5.2.4.2 算術錯誤將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單價計算的結果與總價不一致,以單價為準修改總價;若用文字表示的數值與用數字表示的數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數值為準。如果投標人不接受對其錯誤的更正,其投標將被拒絕。
5.2.4.3 對于投標文件中不構成實質性偏差的不正規、不一致或不規則,招標方可以接受,但這種接受將影響投標人的綜合得分。
5.2.4.4 在詳細評標之前,根據本須知的規定,評標委員會要審查每份投標文件是否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件的要求。實質上響應的投標應該是與招標文件要求的全部條款、條件和規格參數相符,沒有重大偏離的投標。對關鍵條文的偏離、保留或反對將被認為是實質上的偏離。評標委員會決定投標的響應性只根據投標本身的內容,而不尋求外部的證據。
5.2.4.5 實質上沒有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將被拒絕。投標人不得通過修正或撤銷不合要求的偏離或保留從而使其投標成為實質上響應的投標。如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投標將被拒絕:
1)投標書無投標單位公章、無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字人無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的;
2)投標人不符合國家或者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3)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的,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4) 投標人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5) 投標文件中工期、質保期未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工期最多不得超過招標文件規定時間的3周以上);
6) 資格證明文件不齊全,投標文件未按規定填寫,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7)無投標分項報價表或投標分項報價中缺項報價不全的。
8)超出經營范圍投標的;
9)業績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
10)投標文件附有招標方不能接受的條件的;
11)正本未打印,正本文件每一頁右下角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名的;
12)不遞交投標函的。
5.2.5評標方法
評標委員會按照第七章“評標辦法”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第七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
六、中標通知書及簽訂合同
6.1 資格后審
6.1.1 招標方將根據本須知列出的標準審查綜合得分最高的投標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滿意地履行合同。
6.1.2 授標決定將考慮投標人的財務、技術和供貨能力,其基礎是審查投標人按照本須知規定提交的資格證明文件和招標人認為必要的、合適的其它資料。
6.1.3 如果審查通過,招標人將把合同授予該投標人;如果審查沒有通過,招標人將拒絕其投標,并對綜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標人能否令人滿意地履行合同作類似的審查。
6.2 合同授予標準
6.2.1 除規定之外,招標人將把合同授予被確定為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綜合得分最高的投標人。
6.3 授標時更改貨物數量的權力
6.3.1 招標方在授予合同時有權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幅度內對招標文件規定的貨物數量和服務予以增加或減少,但不得對單價或其它的條款和條件做任何改變。
6.4 接受和拒絕任何或所有投標的權力
6.4.1 招標方保留在授標之前任何時候接受或拒絕任何投標,以及宣布招標程序無效或拒絕所有投標的權力,對受影響的投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6.5 中標通知書
6.5.1 招標機構對招標結果在(http://sbny.shenhuagroup.com.cn/cs/sh_sbny/index.html)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招標機構將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6.5.2 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6.6 簽訂合同
6.6.1 中標人在收到招標機構的中標通知書后30個工作日內,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七、履約保證金
中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中標總價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憑神寶能源公司財務部出具的履約保證金收據到審計法律部領取中標通知書。
本表關于招標貨物的具體要求是對合同通用條款的具體補充和修改,如有矛盾,應以本條款為準。
*** | 條款號 |
內 容 |
1 |
定義 |
買方名稱: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賣方名稱: 地址: |
*** | 履約保證金 |
中標總價的5%。 |
3 |
包裝 |
符合通用要求。 |
4 |
質量保證期 |
1年。 |
5 |
付款 |
1、本合同以人民幣付款。 2、賣方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交貨。交貨后賣方應把下列單據提交給買方,買方按合同規定審核后付款: 1) 發票; 2) 裝箱單; 3) 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和數量證明書; 4) 驗收證書。 3、付款方式: 項目驗收合格后付中標價的90%,一年質保期后付10%。 |
6 |
工期 |
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交貨 |
1. 定義
1.1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1 合同 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1.2 合同價 系指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款。
1.1.3 貨物 系指賣方根據本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產品、設備和/或其它材料。
1.1.4 服務 系指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
1.1.5 合同條款 系指本合同條款。
1.1.6 買方 系指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指明的貨物使用單位。
1.1.7 賣方 系指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項下貨物和服務的公司。
1.1.8 項目現場 系指本合同項下到貨現場,其名稱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指明。
1.1.9 天 指日歷天數。
2. 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 標準
3.1 本合同下改造的貨物應符合國家鐵路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3.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4. 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4.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4.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款所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所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及全部復制件還給買方。
5. 專利權
5.1 賣方應保證,買方使用的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它知識產權的起訴。
6. 檢驗和測試
6.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是否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標準與要求中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或買方測試代表的身份通知賣方。
6.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制造廠的所在地、交貨地點和/或貨物的最終目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制造廠的所在地進行,賣方應免費為買方的檢驗人員提供工作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術資料、檢測工具和儀器。
6.3 如果任何被檢測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6.4 買方在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貨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賣方或制造廠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6.5 在交貨前,賣方或制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但該證書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6.6 合同條款規定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7. 包裝
7.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采取防潮、防曬、防銹、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護貨物能夠經受多次搬運、裝卸及長途運輸。賣方應承擔由于其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丟失的任何損失的責任或費用。
8. 裝運標記
8.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中文字樣做出以下標記:
8.1.1 收貨人:
8.1.2 合同號:
8.1.3 發貨標記:
8.1.4 收貨人編號:
8.1.5 目的地:
8.1.6 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
8.1.7 毛重/凈重(用公斤表示):
8.1.8 尺寸(以長×寬×高用厘米表示):
8.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或2噸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中文和適當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適當標記。
9. 運輸和保險
9.1 賣方負責辦理將貨物運抵招標文件規定的交貨地點的一切運輸事項,相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10. 保證
10.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由于按買方的要求設計或按買方的規格提供的材料所產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為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
10.2 本保證應在合同貨物安裝、調試、最終驗收后的一定期限內保持有效。
10.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保證期內所發現的缺陷。
10.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專用條款”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
10.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力不受影響。
11. 索賠
11.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或合同的其他條款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11.1.1 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11.1.2 根據貨物的偏差情況、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11.1.3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
12. 付款
12.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專用條款”中有規定。
13. 價格
12.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的價格在合同中給出。
14. 變更指令
14.1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14.1.1 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14.1.2 交貨地點;
14.1.3 賣方提供的服務。
14.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將對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15. 合同修改
15.1 除了合同規定條款的情況,不應對合同條款進行任何變更或修改,除非雙方同意并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
16. 轉讓
16.1 未經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7. 賣方履約延誤
17.1 賣方應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工期交貨和提供服務。
17.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同意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18. 誤期賠償費
18.1 除合同條款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天,招標方將按履約保證金的百分之零點五(0.5%)予以扣除,因招標方原因延誤工期除外。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中標價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招標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的規定終止合同。
19.違約終止合同
19.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9.1.1 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規定同意延長的期限內完成部分或全部貨物的安裝;
19.1.2 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任何義務。
19.1.3 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此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9.1.3.1 “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物品來影響買方在改造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19.1.3.2 “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改造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或隱瞞事實,損害買方利益的行為。
19.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可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或服務,賣方應承擔買方因購買類似貨物或服務而產生的額外支出。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0.不可抗力
20.1 簽約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其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件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系指買賣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
20.2 受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盡快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四(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20.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21.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21.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合同的終止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22.爭議的解決
23.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開始后六十(60)天還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提交仲裁。仲裁地點應在買方單位所在地。
23.2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3.3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23.4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執行。
19. 合同語言
24.1 本合同語言為中文。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函均用中文書寫。
20. 適用法律
25.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21. 通知
26.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傳真送到“合同專用條款”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26.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準。
22. 稅款
27.1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買方需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27.2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賣方需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23. 合同生效及其他
28.1 本合同應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且買方確認收到賣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28.2 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8.2.1 供貨范圍及分項價格表
28.2.2 貨物技術規格、參數與要求
28.2.3 交貨批次及交貨時間
28.2.4 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
內燃機車低恒速傳感器改造合同
招標方: 合同編號:
中標方: 簽訂地點:寶日希勒鎮
制單時間: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定,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方”)和 (以下簡稱“中標方”),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按下述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條款
(2)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函和投標報價表
(3)設備需求一覽表
(4)技術規格(包括圖紙,如果有的話)
(5)規格響應表(如果有的話)
(6)詢問確認件
(7)承諾及各種伴隨服務
(8)中標通知書
2. 合同范圍和條件
本合同的范圍和條件應與上述合同文件的規定相一致。
3. 設備及數量
3.1 設備:
3.2 數量:
4. 合同金額
根據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總金額為 元人民幣,價格在投標報價表中有明確規定。
5. 質量保證期:
6. 付款條件
中標方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完成維修、改造、試驗、檢測、效驗、換新等項目。完成后中標方應把下列單據提交給招標方,招標方按合同規定審核后付款:
1) 發票;
2) 改造更換的配件,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和數量證明書;
3)各項試驗記錄及合格證明
4) 驗收證書。
7. 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7.1 交貨時間:
7.2 交貨地點:神寶能源公司鐵路運輸公司
8. 履約保證金
8.1 中標方應向招標方提交中標總價的5%作為履約保證金。
8.2如中標方不能保質、保量、按期履行合同條款,招標方有權沒收或部分扣取中標方所繳納的履約保證金。
8.3 延誤賠償費詳見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條款中履約保證金。
8.4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人民幣),中標方須以基本賬戶交納,不接受個人賬戶及現金交納。(戶名: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開戶行:工行呼倫貝爾分行河東支行,帳號:0607034029022100511)
8.5 如中標方保質、保量、按期履行合同條款,履約保證金將在貨到、發票到并經招標方驗收合格后無息全部退還。
9. 質量保證金
質量保證金詳見第五章技術標準和要求中的質保期。
10. 合同生效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蓋章并且招標方確認收到中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11. 爭議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協商不成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其他規定
本合同由招標方、中標方的授權代表簽字,并于簽署之日生效。
本合同受中國法律制約。
本合同一式 5 份,甲方 3 份,乙方 2 份。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稅號: 稅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合同生效期為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年 月 日
經辦人: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一、投標人資格要求
1.1 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公司,且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1.2 投標人具有鐵路機械電子產品生產、維修或安裝資質證件;
1.3具有維修柴油機的專業設施、維修廠房、專用工具等;
1.4 具有承擔本項目的人員、技術和財務能力;
1.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6 如有借用他人資質或將資質轉借他人的,未來三年內取消投標人在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的投標資格。
*二、改造內容
2.1 對5臺東風型內燃機車低恒速傳感器進行改造(東風4DH、東風4DD、東風10DD型);
2.2 嚴格執行國家鐵路行業的相關規范標準;
2.3 在不改變機車微機系統軟件前提下,加裝HX-FTQI型機車速度信號轉換裝置,將原有速度傳感器更換DF16光電轉速傳感器,DF16傳感器輸出信號經HX-FTQI型智能轉換后變換為輸出1024脈沖,微機系統接收到信號控制機車運用。
*三、工期:合同簽訂后30天。
四、違約責任
4.1 如果招標方原因不能及時將需要低恒速傳感器改造的機車交予中標方,工期順延。
4.2 如因中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每延誤一天,招標方將按履約保證金的百分之零點五(0.5%)予以扣除,因招標方原因延誤工期除外。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中標價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招標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的規定終止合同。
五、服務保證
5.1 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的,中標方應當負責無償返工或采取補救措施,但因招標方使用、保養不當引起的問題由招標方負責;因中標方施工或設備的質量原因,發生故障后造成相關部件損壞,其費用由中標方承擔;因中標方維修不及時而給招標方帶來的生產損失,由中標方負責承擔。
5.2 在保修期內遇有招標方不能處理的內燃機車低恒速故障,中標方在接到通知后48小時內派專業人員到現場搶修。
5.3 中標方在招標方指定地點進行改造,要遵守招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現場管理必須做到標準規范,設備、配件擺放整齊,文明生產等達到招標方質量標準化要求,并主動接受招標方的檢查、監督;若達不到招標方要求,并屢次不改的,招標方有權對中標方進行處罰。
5.4 中標方在設備改造期間,由于操作疏忽造成的自身設備及人員安全事故由中標方負責,費用中標方承擔,因此給招標方造成的損失也由中標方負責賠償,招標方視后果造成的影響程度有權解除合同,后果嚴重的三年內不得參加招標方各招標項目的投標。
六、驗收標準
內燃機車低恒速傳感器改造完畢后,按招標方要求達到的相關標準及數據的規范驗收交機。機車走行30天無質量問題,視為該機車低恒速傳感器交付招標方,經驗收合格后,辦理驗收結算等相關手續。
七、付款方式
驗收合格后支付修理費總額的90%,留10%質保金,保修期到期后如無修理問題給予支付。
*八、質量保證
改造驗收完畢后1年。
九、如需了解設備狀態,請與馬曉亮取得聯系,聯系電話***
1. 投標函
2. 投標一覽表
3. 投標分項報價表
4.投標貨物清單
5. 商務條款偏離表
6. 技術條款偏離表
7. 關鍵條款響應表
8.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9. 2012年以來類似業績一覽表(必須提供合同清晰復印件)
10. 資格證明文件格式
11. 投標聲明
12. 主要財務信息
13. 投標承諾書
(附于投標文件正文第1頁,如與其它部分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函為準,不遞交本函按否決其投標處理。)
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細研究了貴公司發放的 改造項目(招標編號: 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我方愿意以人民幣(大寫) 元(? )的投標總報價,投標有效期為 天,交貨時間為 ,交貨地點為: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鐵路運輸公司指定地點 ,按合同約定提供貨物改造及相關服務。
2.我方承諾在投標有效期內不修改、撤銷投標文件。
3.如我方中標:
(1)我方承諾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在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與你方簽訂合同。
(2)隨同本投標函遞交的《投標分項報價表》、《技術要求響應表》及《投標承諾書》屬于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3)我方承諾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全部合同改造內容。
4.我方在此聲明,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及有關資料內容完整、真實和準確。5. (其他補充說明)。
投 標 人: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地址:***
網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投標人名稱: 單位:人民幣元
改造項目編號:
投標總價(元) |
大寫: 小寫: |
交貨期(天) |
|
質保期(年) |
|
備 注 |
說明:1.所有價格均用人民幣表示,單位為元。
2.價格應按照“投標人須知”的要求報價。
3.此表除保留在投標文件中外,還另附一份封裝在一個小信封中,作為唱標之用。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投標人名稱(公章):
時間: 年 月 日
投標人名稱 : 單位:人民幣元
改造項目編號:
序號 |
項目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單價(元) |
總價(元) |
備注 |
1 |
||||||
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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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5 |
||||||
合計 |
說明: 1.投標分項報價表中的合計必須與《投標一覽表》中的投標總價一致。
2.投標人必須詳細填寫此表,以便評委對投標總價的構成進行分析判斷,未如實填寫 或填寫不詳細可能導致投標被拒絕。
3.投標人應按照改造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中的各不同貨物分別報出單價和合價。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投標人名稱 :
改造項目編號:
序號 |
名稱 |
規格型號 |
計量單位 |
數量 |
品牌/生產企業 |
備注 |
說明:此表為交貨清單,中標方應提供所投貨物詳細的范圍。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五、商務條款偏離表
招標編號: 標包號: 標包名稱:
投標人名稱: 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招標文件條目號 |
招標文件的商務條款 |
投標文件的商務條款 |
說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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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
4 |
||||
5 |
||||
… |
注:投標人遞交的商務條款與招標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時,應逐條列在《商務條款偏離表》中,否則將認為投標人接受招標文件的要求。
投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六、技術條款偏離表
6-1 技術要求響應表
招標編號: 標包號: 標包名稱:
投標人名稱: 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貨物名稱 |
招標文件條目號 |
招標文件技術要求 |
投標文件的響應情況(性能說明) |
備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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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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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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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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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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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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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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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 |
注:1、投標人應對照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標準與要求”改造內容中的要求,逐條列明招標文件條目號,同時在備注欄中標明“優于招標文件要求”、“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或“與招標文件要求存在偏離”;“技術參數及要求”涉及到具體數據的,投標人必須填寫相關具體數據。
投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6-2 技術規格偏離表
招標編號: 標包號: 標包名稱:
投標人名稱: 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貨物名稱 |
招標文件 條目號 |
招標文件要求規格 |
投標規格 |
偏離 |
說明 |
1 |
||||||
2 |
||||||
3 |
||||||
4 |
||||||
… |
注:投標人應對照招標文件技術規格、供貨范圍,逐條說明所提供貨物和服務已對招標文件的技術規格做出了實質性的響應,并申明與技術規格條文的偏差和例外,否則將認為投標人接受招標文件的要求。特別對有具體參數要求的指標,投標人必須提供所投貨物的具體參數值。
投標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七、關鍵條款響應表
投標人應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關鍵條款(即“*”號條款)進行逐條響應,并按下表格式列明。
說明:將投標文件的響應情況與“招標文件條款”對應填寫至下表右側列“投標文件的響應”,該列不得復制招標文件,否則投標將被拒絕。備注列內應根據真實情況填寫:滿足/優于/不滿足/劣于 招標文件要求。
投標人應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關鍵條款(即“*”號條款)進行逐條響應,并按下表格式列明。
條款 序號 |
招標文件的條款 |
投標文件的響應 |
備注 |
關鍵條款(即“*”號條款) |
|||
偏離內容 |
|||
*八、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本人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 (姓名)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說明、補正、遞交、撤回、修改神寶能源公司 (項目名稱) (招標編號)投標文件、簽訂合同和處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 標 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須在授權書上親筆簽字,不得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投標人名稱:
改造項目編號:
序號 |
產品名稱 |
使用單位 |
數量 |
金額 |
合同時間 |
說明:表后應附合同等有效履約證明材料,否則,評審專家將不予認可。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
目錄
10-1 投標人資格聲明
10-2 投標人有效資質證明
10-3銷售業績證明
10-4針對投標產品的改造方案
10-5針對投標產品質量保證措施
10-6對本次投標的售后服務承諾
填寫須知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寫的全部問題和/或信息都必須填寫。
1)本資格聲明的簽字人應保證全部聲明和填寫的內容是真實的和正確的。
2)招標方將應用投標人提交的資料根據自己的判斷和考慮決定投標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3)投標人提交的材料將被保密,但不退還。
4)全部文件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份數提交。
10-1 投標人資格聲明
致: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投標人資格聲明
為響應你方 年 月 日的(招標編號)投標邀請,下述簽字人愿參與投標,(貨物名稱)的改造,提交下述文件并聲明全部說明是真實的和正確的。
1. 我方的資格聲明,各有2份正本,3副本。
1.1 下述簽字人在證書中證明本資格文件中的內容是真實的和正確的。
1.2 下述簽字人知道,招標方可能要求提供進一步的資格材料,我方愿意配合你方,向有關機構和單位(如銀行、會計師事務所、相關企業等)查證和獲得有關資料。
10-2投標人有效資質證明
(營業執照正副本等有效資料復印件)
10-3銷售業績證明
10-4針對投標產品的改造方案
10-5 針對投標產品的質量保證措施
10-6 對本次投標的售后服務承諾
致: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關于貴方招標編號為 的 項目的招標文件,我們作為投標人參加提供貨物改造的投標,保證投標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是真實的和準確的,招標方在招標文件中所有提到需要投標人提供的信息資料已經在投標書中提供。
我們作為投標人保證正在生產并將提供給買方的貨物,不涉及第三者主張任何權利,同時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沒有抵觸,也不存在任何法律糾紛及訴訟。
此致
敬禮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權委托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標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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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資產1(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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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負債2(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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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資本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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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信貸4(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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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合同價值5(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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凈利潤本年累計數(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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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權益合計年初數(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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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權益合計年末數(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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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收入凈額本年累計數(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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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年初數(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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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總計年末數(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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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合計年末數(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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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主營業務收入(2014年) |
投標人蓋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致:神華寶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
關于貴方招標編號為 的招標文件,我們作為投標人參加 項目物資的投標,如我方中標,對投標物資的質量、數量、交貨期和服務作如下承諾∶
1、我們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及其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保證實際貨物的質量與投標文件承諾的完全一致,質量穩定可靠。
2、我們將在技術和資金等方面保證投標貨物的改造,承諾用于本項目的周轉資金不少于________萬元。
3、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貨物改造數量和時間以及現場的實際情況,按質按量按時的完成貨物改造,并承諾如因我方供貨原因影響需方生產進度,我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
4、對于招標文件中所附商務合同條款我方完全理解,并承諾按此商務合同條款執行。
5、我們將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務,保證24小時的聯系暢通(聯系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
6、其它承諾
此致
敬禮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及內容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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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形式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1)投標書無投標單位公章、無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字人無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的; 2)投標人不符合國家或者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3)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的,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4)投標人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5) 投標文件中工期、質保期未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工期最多不得超過招標文件規定時間的3周以上); 6)資格證明文件不齊全,投標文件未按規定填寫,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7)無投標分項報價表或投標分項報價中缺項報價不全的。 8)超出經營范圍投標的; 9)業績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 10)投標文件附有招標方不能接受的條件的; 11)正本未打印,正本文件每一頁右下角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名的; 12)不遞交投標函的。 |
2.2.3 |
資格評審標準 |
投標人的資格條件、能力和信譽符合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 第四條”“投標人資格要求”的規定。 |
2.3.1 |
招標文件關鍵條款(即“*”號條款) |
投標文件對以下招標文件關鍵條款(即“*”號條款)有任何一項不滿足的,將導致投標被否決, 1、工期。 2、付款條件。 3、技術標準與要求。(詳見第五章) 4、投標有效期。 5、投標文件滿足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 |
2.3.2 |
報價偏離的量化因素和標準 |
修正后的價格(算術性修正)與原投標報價相比,偏差超過10%的,評標委員會有權否決其投標。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
1. 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最低評標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要求的投標文件,根據本章第2.3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標準進行價格折算,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評標價相等時,投標報價低的優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由評標委員會根據貨物技術指標的優劣程度確定。
2. 評標程序及評審標準
2.1 評標程序
評標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1)初步評審;
(2)詳細評審;
(3)澄清(如果需要);
(4)匯總評審結果;
(5)推薦中標候選人;
(6)編寫評標報告。
2.2 初步評審標準
2.2.1評標委員會首先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初步評審包括形式與響應性評審、資格評審。
2.2.2形式與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投標文件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2.2.3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投標文件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2.3 詳細評審標準
2.3.1評標委員會對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詳細評審。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關鍵條款(即“*”號條款)有任何一項不滿足的,將導致投標被否決,招標文件關鍵條款見前附表2.3.1。
2.3.2報價偏離的量化因素和標準
(1)算術性修正
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
a.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b.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c.投標函中投標總價與投標報價表中投標總價不一致且未附投標聲明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超范圍報價的調整
投標總價中不得包含招標文件要求以外的項目和內容,否則,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時不予核減,投標人自行承擔責任。但簽訂合同時將核減該部分價格。
2.3.3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做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將被否決。
2.3.4 在開標后如果通過初步評審或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且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該標包全部投標;如果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仍具有競爭性,則有權繼續評標。
2.4 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2.4.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者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2.4.2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4.3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者誘導投標人做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2.5 評標結果
2.5.1評標委員會將按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
2.5.2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評標報告應當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對評標結果有不同意見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評標報告應當注明該不同意見。評標委員會成員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又不書面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標結果。
3. 評標工作紀律與保密要求
3.1公開開標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為止,評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凡屬于審查、澄清、評價的有關資料以及授予合同有關的信息,都不應向投標人或與該評標過程無關的其他人員泄漏。
3.2評標工作結束后,與評標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包括投標文件、評標資料、評標辦法等由招標代理機構統一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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