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成都市政采招[2015]26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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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5.11.25 |
截止日期: | 2015.11.30 |
招標業主: | 成都市第五十二中學(原成都市工讀學校) |
招標代理: | 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
地 區: | 四川省 |
關鍵詞: | 學校 中學 教育 |
采購項目名稱 | 成都市第五十二中學法制教育館設備采購項目 | ||
采購項目編號 | 成都市政采招[2015]260號 |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
行政區劃 | 四川省成都市 | ||
公告類型 | 預公告(征求意見公告) | ||
公告發布時間到公告截至時間 | 2015-11-24 14:57 到 2015-11-30 17:00 | ||
采 購 人 | 成都市第五十二中學(原成都市工讀學校) | ||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 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 ||
項目包個數 | 1 | ||
各包采購內容 | 附件 | ||
采購人地址和聯系方式 | 項目聯系人:雷老師,聯系方式:87957236。地址:*** | ||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和聯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號天府國際金融中心7號樓。聯系人:王慧然,聯系方式*** | ||
采購項目聯系人*** | 項目聯系人:雷老師,聯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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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政府采購執行計劃表號:(2015)2870號 |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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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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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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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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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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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200萬元,投標人投標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則其投標文件將按無效投標文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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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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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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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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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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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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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分法(詳見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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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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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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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貳萬元整。
交款方式:銀行電匯或轉賬或試點銀行(成都銀行)出具的投標保函。以銀行電匯或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的,交款時,必須正確填寫招標文件獲取登記表“保證金欄”中由系統自動生成的“交易識別碼”到附言(或備注或用途或摘要或說明)欄中,否則會影響保證金到賬確認。保證金必須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1個工作日16:00前到賬[說明:1、有效保證金以及確認到賬的查詢詳見投標人須知“2.4.9投標保證金”;2、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務必登錄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網(http://www.cdggzy.com/)查詢投標保證金是否已關聯,如果顯示“未關聯”,投標人應自行進行手工關聯(保證金現場咨詢1-2號窗口,咨詢電話028-85325852),否則將影響投標文件的有效性。]。投標保證金以試點銀行(成都銀行)出具的投標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1個工作日16:00前將投標保函交到受理組織部(市公資交易中心3樓政府采購受理窗口)辦理[1、投標保函的格式以銀行格式為準,受益人為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保函的內容應包括投標保證金金額、保函的有效期、銀行擔保的內容(即:如因投標人原因發生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況,由銀行向受益人足額支付投標保證金);2、投標保函的有效期應算至投標有效期后30日。]。
收款單位: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開 戶 行: 成都銀行琴臺支行
賬 號: 100130000018897005
[重要提示:1、接受試點銀行提供的投標保函。2、投標人應一次性足額交納投標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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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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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件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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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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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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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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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后 120天,從投標截止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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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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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件的印制和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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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投標人須知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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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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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件的包裝、密封、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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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投標人須知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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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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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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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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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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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信用擔保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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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成財采[2013]200號和成財采函[2015]116號文件規定,參加本次招標活動的中小企業供應商可向試點銀行(成都銀行)申請投標保函和履約保函,中標人(成交供應商)可通過網絡向試點銀行(建設銀行成都第六支行、成都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成都市分行)申請信用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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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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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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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中未載明“允許采購進口產品”的產品,拒絕進口產品的投標。招標文件中載明“允許采購進口產品”的產品,允許國產產品參與投標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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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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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人可以要求參加政府采購的供應商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供應商條件和采購項目對供應商的特定要求,對供應商的資格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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