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服務商
二、建設地點:深圳市大鵬新區
三、建設規模:2015-2017年大鵬新區牽頭負責的快、慢速充電樁建設
四、服務要求:自籌資金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站點,安裝充電樁(含快、慢充),面向經營性車輛和非經營性車輛提供充電服務,落實管理和運營維護職責,自行承擔運營費用,按市相關規定收取充電服務費,自負盈虧。充電設施的建設、運營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及本市關于充電設施的建設、運營標準,承諾充電樁項目的兼容性、開放性。
五、資格要求:
本項目只接受企業法人獨立申請。須經深圳市發展改革委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運營商備案,且同時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1、在深圳市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且在本市具有必要的運營場地;
2、注冊資本5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已建立完善的充電設施運營管理制度;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設備和技術人員,具有10名(含)以上新能源汽車充電相關領域的專職技術人員;
5、在深圳市內,已有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成功案例,或在建快速充電樁項目(需經政府文件確認);
6、具備專業的售后服務能力,在深圳市設有完善的售后服務網點且運行良好。
六、其他事項
(一)申請受理時間:從發布之日起至11月25日。
(二)資料提交要求:
請符合條件的企業,按本公告第五條資格要求,如實填寫《大鵬新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服務商申請表》加蓋公章,逐一按表格順序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裝訂成冊,遞交時驗原件),于截止日前提交至大鵬新區發展和財政局投資科(葵涌辦事處金嶺路1號2406室,聯系方式***
(三)招選程序:符合資格要求的公司總數少于1家(含),本次招選無效;符合資格要求的總數為2-5家(含)直接進入預選庫;符合資格要求的公司總數多于5家的,隨機抽取5家進入預選庫。
大鵬新區發展和財政局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