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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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重慶市 |
關鍵詞: | 軟件 |
采購單位(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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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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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及編號、擬采購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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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高級法院軟件開發運維外包服務采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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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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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重慶法院審判、執行、政務、隊伍、司法公眾服務等業務管理系統的日常運維、修改完善、功能升級等研發事務,主要采取技術人員現場(不少于30人)+異地服務(不少于20人),按人月和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工作量統計的方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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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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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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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采購供應商全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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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慧谷通用技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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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來源采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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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三級法院運行使用的審判、執行、政務、隊伍、司法公眾服務等信息化業務管理系統,自2006年起,由市高法院與上海交大慧谷通用技術有限公司共同合作運行使用至今,已經歷十年研發、運維、完善升級改造歷程,所有系統的功能開發、運維服務、完善升級均由上海交大公司承擔并提供技術支持。上述信息化業務軟件系統采用分布式在全市三級法院部署,且各家法院管理和業務需求不盡一致,每個法院軟件系統在技術標準一致的總體大框架下均有一定程度個性化改動,需要研發公司不斷根據最高法院法標要求和市高法院的管理要求及各法院的具體情況進行修改完善,并適時隨著新信息技術應用和功能需求變化上不斷深化開發和升級,專屬于重慶法院系統定制化開發軟件系統,其他公司不具備后續接手及相關技術完善開發能力,只能由信息化業務管理系統開發商上海交大慧谷通用技術有限公司進行維護和后期完善開發。本項目采購符合《政府采購法》規定的單一來源采購“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條件第1款和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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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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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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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論證意見(僅針對屬于本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1項情形,且達到公開招標數額的貨物、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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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審報文件(渝財采購〔2015〕2號),組織專家審查,專家組一致認為重慶市高級法院軟件開發運維外包服務采購項目符合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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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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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強/高級工程師、楊宇平/研究館員、范新凌/高級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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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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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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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門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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