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10.11 |
---|---|
截止日期: | 2015.10.20 |
招標業主: | 溫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
招標代理: | 浙江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浙江省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浙江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溫州市市政公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委托,就信息化管理系統進行競爭性談判,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談判。
一.談判項目編號:/
二.談判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
標項序號 |
標項內容 |
數量 |
單位 |
簡要技術要求、用途 |
備注 |
1 |
信息化管理系統 |
1.0 |
項 |
|
|
三.談判供應商資格要求:
2.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2.2供應商營業執照必須具有相應的經營范圍(以營業執照為準)
2.3具有售后服務能力及措施
2.4供應商不得有行賄犯罪檔案記錄
2.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四.談判文件發售時間、地點、售價:
1.發售時間:2015年10月11日至2015年10月20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地點:溫州市鹿城區車站大道金泰大廈主樓2樓
3.競爭性談判文件售價(元):300(售后不退)
五.談判響應截止時間:2015年10月20日 14:30
六.談判響應文件提交地點:見談判文件
七.談判時間:2015年10月20日 14:30(北京時間)
八.談判地點:見談判文件
九.談判保證金及交付方式:
1000.0
十.其他事項:
1.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購文件之日(發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購文件的,以發售截止日為準)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時止)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2.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時須提交的文件資料
a)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十一.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浙江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地點:浙江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