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次采購采用公開比選,資格后審的方式。
2.2、基本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獨立法人授權的分支機構、具有采購設備生產供應經驗的原生產廠商或原生產廠商指定的代理商;具備年檢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的合法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并取得廣告類相關經營范圍許可;
(2)供應商注冊資金不得低于50萬。若注冊資金為外幣,則以評審當日匯率為準進行折算,以上資金不包括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的增資行為。若營業執照未體現注冊資金,供應商應提供在工商網站查找的營業執照注冊情況截圖,或提供其他證明。所有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且原件備查。
(3)信譽要求:供應商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被責令停業的;被暫?;蛉∠麘鹳Y格的;
②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選或嚴重違約的;
③有訴訟及仲裁情況的;
④在最近三年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4)供應商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并提供:
①國稅登記證副本前兩頁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②如供應商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國稅登記證副本未加蓋相關戳印的可提供在國稅網站查找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查詢地址和證明截圖,或提供其他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所有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且原件備查。
(5)業績要求:供應商需提供自2012年1月1日到2015年7月31日3個同類項目案例(附合同標題頁、金額頁、簽字頁等關鍵頁的復印件,原件備查),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6)應答人須具備中國一級廣告企業資質(需提供資質證明);須跟本項目所有目標單位有相關廣告發布協議,須提供所有協議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所有原件備查。
(7)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項目同時參選。
(8)應答人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依法繳納稅收及社保良好記錄,無財產被接管或凍結,近三年(2013年至今)無不良合作記錄; 2014年經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審計報告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
(9)應答人須具有較強的本地化服務能力,非本地應答人人應在本地有分公司或辦事處作為常駐服務和技術支持機構 (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商務部門注冊資料),或承諾中選后在本地設置常駐服務和技術支持機構。
(10)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參選。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轉包。
(注:所有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原件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