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委托,對交警設施工程項目監理組織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承認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項規定的供應商參加。
1、項目名稱:交警設施工程項目監理競爭性磋商采購
2、項目概況:本項目分為兩個部分:一、前北屯路改造等31條道路交通設施工程監理,項目內容包括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系統、監控系統、光纖及信號燈桿和監控立桿工程監理;二、興華西街等13條道路交通設施工程監理,項目內容包括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系統、監控系統、光纖及信號燈桿和監控立桿工程監理。
3、采購內容及采購預算:詳見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購需求說明”。
包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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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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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率控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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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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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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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北屯路改造等31條道路交通設施工程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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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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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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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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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華西街等13條道路交通設施工程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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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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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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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項目編號:2015-WT-54-C
5、監理時間:合同簽訂后6個月。
6、供應商應符合以下要求:
(1)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國內注冊、生產或經銷采購所需貨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供應商;
(2)具有良好信譽和業績,三年內無重大違法等不良記錄;
(3)不允許組成聯合體參加磋商;
(4)須提供截至提交響應文件時間前三個月內任意一期依法繳納稅收的憑證或國家稅收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5)須提供截至提交響應文件時間前一年內最新一期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憑證或國家社保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6)須提供經第三方審計的201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7)須提供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
(8)須提供總監理工程師①具有國家注冊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②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證明文件;
(9)須提供專業監理工程師具有省級及以上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10)所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等對供應商生產或經營該采購產品有特殊資格、證照等規定的,須提供其相關證明材料。
7、磋商文件發售時間及地點
(1)發售時間: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6日
?。ū本⿻r間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發售地點: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四樓
(3)磋商文件售價:300元/本(一經售出不予退、換)
8、提交響應文件時間及截止時間(即開啟時間)、提交響應文件地點(即開啟地點)
(1)提交響應文件時間:2015年10月22日 上午 08:00—09:00
(2)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即開啟時間):2015年10月22日上午09:00
(3)提交響應文件地點(即開啟地點):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二樓開標室
9、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有關規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購內容除特別標注為“進口產品”外,均采購國產產品,即非“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購內容各項技術標準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10、供應商對磋商文件有關事項(包括:供應商資格、資質要求;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預算金額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或者供應商等)有疑問的,應將疑問事項以書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11、凡供應商的產品達到或優于本次采購設備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參加磋商。
12、供應商須于開標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進行免費登記備案。
13、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集中采購機構: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聯系人:樊 寧、王 軍 聯系電話***
宋亦雷、薛 濱 聯系電話***
采購單位名稱: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地址:***
聯系人:秦建國 聯系電話***
14、信息發布:本次磋商文件的修改、補充內容以及評審結果將通過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公布,請供應商關注。修改、補充內容作為本次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供應商有義務在采購活動期間瀏覽相關網站,集中采購機構公布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供應商。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購網)
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