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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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9.29 |
招標業主: | 太原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太原市環境保護局、太原市財政局 |
招標代理: | 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山西省 |
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太原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太原市環境保護局、太原市財政局委托,對民用潔凈焦炭組織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承認并履行談判文件各項規定的供應商參加。
1、項目名稱:民用潔凈焦炭競爭性談判采購
2、項目概況:根據太原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太原市2015年全面改善省城環境實施意見》,為加強城中村、棚戶區和農村燃煤污染治理,進一步改善市區空氣質量,保障市民身體健康,市政府于2015年7月21日發布通告,決定在市區城中村(棚戶區)和農村等區域使用民用潔凈焦炭。
3、采購內容及采購預算:共一包,詳見談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購需求說明”。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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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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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估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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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預算單價(元/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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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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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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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潔凈焦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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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0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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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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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項目編號:2015-WT-61-J
5、交貨(完工)日期:采購人可根據供貨要求,對供貨量進行規劃,具體以采購人出具的供貨計劃單為準。各成交供應商按照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根據潔凈焦炭的需求按月下達的供貨計劃安排生產。
成交供應商在簽訂合同后開始供貨,2015年10月底前供貨總量至25萬噸。2015年12月底前,供貨總量至50萬噸。采暖期結束前,供貨總量至70萬噸。
6、供應商應符合以下要求:
(1)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國內注冊、生產的,且具有經銷采購所需貨物,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廠家;
(2)具有良好信譽和業績,三年內無重大違法等不良記錄;
(3)不允許組成聯合體參加談判;
(4)須提供截至提交響應文件時間前三個月內任意一期依法繳納稅收的憑證或國家稅收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5)須提供截至提交響應文件時間前一年內最新一期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憑證或國家社保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6)須提供經第三方審計的201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7)須提供每月至少10萬噸的生產能力,同時保證為太原市民用潔凈焦炭每月至少8萬噸的供貨能力的承諾;
(8)須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
(9)所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等對供應商生產或經營該采購產品有特殊資格、證照等規定的,須提供其相關證明材料。
7、談判文件發售時間及地點
(1)發售時間: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28日
?。ū本⿻r間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發售地點: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四樓
(3)談判文件售價:1000元/本(一經售出不予退、換)
8、提交響應文件時間及截止時間、提交響應文件地點
(1)提交響應文件時間:2015年9月29日 上午 08:00—09:00
(2)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15年9月29日 上午09:00
(3)提交響應文件地點: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二樓開標室
9、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有關規定,本談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購內容除特別標注為“進口產品”外,均采購國產產品,即非“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本談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購內容各項技術標準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10、供應商對談判文件有關事項(包括:供應商資格、資質要求;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預算金額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或者供應商等)有疑問的,應將疑問事項以書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11、凡供應商的產品達到或優于本次采購設備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參加談判。
12、供應商須于開標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進行免費登記備案。
13、項目委托單位
采購單位名稱:太原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地址:***
采購單位名稱:太原市環境保護局
地址:***
采購單位名稱:太原市財政局
地址:***
14、集中采購機構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集中采購機構: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聯系人:樊 寧、王 軍 聯系電話***
薛 濱、宋亦雷 聯系電話***
15、技術咨詢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太原市環境保護局
地址:***
聯系人:謝宇琪 聯系電話***
16、信息發布:本次談判文件的修改、補充內容以及評審結果將通過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公布,請供應商關注。修改、補充內容作為本次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供應商有義務在采購活動期間瀏覽相關網站,集中采購機構公布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供應商。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購網)
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