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15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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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5.09.24 |
地 區: | 北京市 |
招 標 公 告
一、招標形式及范圍
1.1本招標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通過邀請招標方式選定供應商。
1.2招標范圍:北京豐科萬達廣場項目電線。電線品牌要求:飛洲、浦高、索谷、遠東、ZL、戴科、中超、寶勝、太陽、五彩、晨光、強菱、金杯、萬馬神。
二、投標人資格
2.1中國建筑集中采購網絡交易平臺范圍內的合格供方。http://jc.cscec.com/index.do
三、招標原則
3.1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3.2 由項目、物資部、經濟管理部、財務部、紀檢部門主管人員組成招標委員會,線上評標。
四、定標原則
4.1在質量、服務同等的情況下,合理低價中標;
4.2在同等條件下,與我公司有過合作經歷,無不良記錄的投標方我方會作為優先中標的參考因素。
4.3報價有效期自開標之日至工程竣工,由此產生的價格波動因素由投標單位綜合考慮,自行承擔。
五、質量要求
5.1嚴格執行國家現行質量標準。
5.2鑄鐵管及管件必須符合現行國標及地方要求,并提供材質證明、合格證等質量文件。
5.3 技術要求:符合國標、地標要求,滿足工程使用條件。
六、交貨、驗收要求
6.1質量基本條件:材料質量應嚴格符合國家現行質量標準、招標文件及有關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要求。
6.2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送貨時必須隨帶出庫單。
6.3驗收方式:以我方實際驗收數量為準。
6.4交貨時間:以甲方通知的具體時間為準。
6.5交貨地點:北京豐科萬達項目部現場指定地點。
七、結算與支付
7.1預付款:本合同無預付款。
7.2到貨款:到貨款:貨物運卸至工程地點經甲方簽字確認收到,并經過甲方、乙方、監理方、業主方四方交驗合格并簽署驗貨證書后的 30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貨款,到貨款(含預付款)為每次到貨總價的 60%,到貨款總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60%。貨物經過驗收合格后,所有權即歸甲方所有。但并不改變合同雙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權利、義務和責任。
7.3 安裝調試款:貨物安裝完畢,調試合格并經甲方、乙方、監理方、業主方四方驗收并簽署驗收合格證書后的14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 75 %的安裝調試款。
7.4結算款:整體工程竣工驗收調試完畢,并結算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貨物價款(結算總價5%的保修金除外)。
7.5 供貨方及時提供銀行帳戶、發票。發票與銀行帳戶相一致。
八、開標時間: 見招標文件。
九、商務聯系人:劉思宇,聯系電話:18002150207 技術負責人:趙正中 聯系電話***
十、樣品要求
1、樣品將作為技術標評審的主要依據,樣品不合格則視為技術標不合格。
2、投標人中標后的封樣樣品將作為驗貨的依據。
3、請報名的合格供應商在招標公告發出后3 日內將以下樣品成套送到北京豐科萬達廣場項目部現場,如不便送往,可將樣品成套快遞至:北京市豐臺區汽博西路北京豐科萬達廣場項目部,聯系人:趙正中 聯系電話***
序號 |
項目名稱 |
規格及要求 |
單位 |
數量 |
1 |
電線 |
WDZB-BYJ 2.5 |
m |
0.5 |
2 |
電線 |
WDZB-BYJ 4 |
m |
0.5 |
3 |
電線 |
WDZB-BYJ 6 |
m |
0.5 |
4 |
電線 |
WDZB-BYJ 10 |
m |
0.5 |
5 |
電線 |
WDZBN-BYJ 2.5 |
m |
0.5 |
6 |
電線 |
WDZBN-BYJ 4 |
m |
0.5 |
7 |
電線 |
WDZBN-RVS-2*1.5 |
m |
0.5 |
備注:1、樣品清單為一套樣品數量,廠家需提供兩套樣品(甲方總包各一套);
2、外包裝標注“北京豐科萬達廣場專用”字樣。
十一、技術條款
1、供貨單位需按本標準的技術要求,完成所投電線、電纜的設計、制造、運輸、倉儲、指導安裝和調試、試運行、技術培訓和售后服務等工作。
電線電纜的技術參數和技術要求
電線電壓等級:300/500V 、450/750V;執行標準:GB5023-1997
電纜電壓等級:0.6/1KV;執行標準:GB/T12706.1-2002
2.供貨單位必須按工作順序提交所需的資料,所有資料必須符合技術要求。
(1) 產品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復試報告
產品交易卡
3.本技術規格僅指電線電纜的基本要求,供貨單位應根據工業技術和工藝的發展,選用先進的產品滿足本技術規格及一次系統圖的要求,保證變電系統能安全運行。
4.供貨單位必須根據自己的情況對技術要求的內容,按順序逐條應答,提出具體詳細的技術數據,任何與我方要求或相關標準不符的差異必須列表說明。
5.供貨單位必須列表寫明所提供的電線電纜生產地、品牌、生產廠,以及該廠家的生產許可證、各種安全和質量檢查證明等文件。
6.供貨單位應在標書中對產品及備件分列單價,并對技術要求做出響應。
7.電線及電纜進場后,必須按規定進行復試,有關復試產生的費用亦包含在總價(單價)中,不再單獨計算,如果出現質量不合格,甲方在收到檢測報告后立即通知乙方,乙方立即無條件收回不合格材料,并承擔相應損失,包括工地施工損失。
8.各廠家須提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證書、與所提供產品種類對應的檢測報告及合格證。
9.額定電壓0.6/1KV,額定溫度90℃,絕緣電阻≥200MΩ。
10.電纜性能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定,技術標準名錄附后。
11.所提供電纜均應為投標廠家本廠內生產的產品,不得外委和在其他地方生產。
12.本技術規范使用的標準如廠家執行的標準不一致時,按較高標準執行。
13.交貨驗收方式:材料進場通知甲方、監理方、施工方與乙方一起測量,到貨數量應以甲方采購清單為準。附帶供貨清單、合格證、檢測報告。
14若品種、規格型號、質量、品牌與采購單、合同不符,甲方、施工方有權拒收本批次貨物,乙方應自拒收之日起2日內及時調換合格品并承擔施工損失。
15.各廠家所選用的原材料必須是國家認可的合格、優質原材料,銅材必須是由國家規定的正規渠道采購的優質電解銅,銅材純度達到99.9%或以上,其他絕緣材料、護套材料、填充物等必須使用國家認可的優質產品。
16.成品電纜標志:成品電纜護套上應有制造廠廠名,產品型號及額定電壓的連續標志,絞合的主干電纜護套上應有相序標志。標識字跡清晰,容易辨認,耐擦。
17.標志為耐火或阻燃型的電纜外皮燃燒性能應符合相應技術標準要求;
18.包裝:電纜應妥善包裝在符合JB/T8137-1999規定要求的電纜盤上交貨,所有電纜末端應可靠封堵、密封,并用適當的方法牢固地固定在電纜盤上,重量不超過80KG的短段電纜允許成圈包裝。
19.包裝標簽:應包括制造廠名及商標、盤號、電纜型號、規格、長度、毛重、廠名、正確旋轉方向、標準編號、制造日期和買方名稱等。
20.電纜須成盤運輸,電纜兩端保持密封。電纜須加以保護以免遭受在運輸過程中可能的機械損傷。
21.運輸及儲存:運輸中嚴禁從高處扔下裝有電纜的電纜盤,嚴禁機械損傷電纜。吊裝時嚴禁幾盤同時吊裝,運輸時電纜盤必須放穩,用適當方法固定,防止互相碰撞或翻倒。應保存在通風且無有害氣體侵蝕的場所。
22.各廠家需提供材料樣板,擺放于展板上,列明清單、標識。
23.提供不少于兩年的質保期(從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計)。
24.品牌:參照萬達建造標準2015品牌庫。
十二、清單明細:
序號 |
項目名稱 |
規格及要求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合價 |
備注 |
1 |
電線 |
WDZB-BYJ 2.5 |
m |
300000 |
|
|
|
2 |
電線 |
WDZB-BYJ 4 |
m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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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電線 |
WDZB-BYJ 6 |
m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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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電線 |
WDZB-BYJ 10 |
m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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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電線 |
WDZBN-BYJ 2.5 |
m |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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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電線 |
WDZBN-BYJ 4 |
m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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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電線 |
WDZBN-RVS-2*1.5 |
m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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