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15-08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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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5.09.22 |
截止日期: | 2015.10.19 |
招標代理: | 惠州市建佳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
地 區: | 梅州市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
梅縣區城區港灣式公交站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公告文
招標項目編號:2015-088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梅縣區城區港灣式公交站建設工程,已由梅州市梅縣區發展和改革局(梅縣區發改審[2015]130號文)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梅州市梅縣區城市綜合管理局,建設資金為由梅縣區財政統籌解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工程規模:在梅縣區城區府前大道新建8座港灣式公交站。
2.2招標范圍:建筑工程(按設計文件內容);
2.3預算造價:建筑工程145.6萬元(單座候車亭18.2萬元)。
2.4工程地點:梅縣區府前大道。
2.5建設工期:合同簽訂后2個月內完工;
2.6承包方式:工程清單報價,總價合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的獨立法人企業,其中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或符合任職條件的公路與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小型項目負責人資格(省外投標企業擬派項目負責人***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取消省外建筑企業和人員進粵信息備案有關工作的通知》粵建市〔2015〕52號的要求,省外企業已按要求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相關信息。
3.2信譽要求:
3.2.1 自2015年3月1日至本招標項目報名截止時間止(以處罰或通報日期為準),未被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全國建筑市場誠信信息平臺”、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廣東省建筑市場誠信信息平臺”、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出的不良行為處罰(公示)的企業和項目負責人***
3.2.2 處罰期限不在2015年3月1日至本招標項目報名截止時間范圍內的企業和項目負責人***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投標報名 √本工程采取現場報名;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均可報名參加該招標項目的投標。報名須提供的資料:
(1)建設工程投標申請書(可從交易中心網站下載)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和被授權人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擬派的項目負責人的注冊建造師證書(如使用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
(5)企業注冊地人民銀行核準的基本存款帳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6)由企業或項目所在地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復印件(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負責人***
(7)省外企業已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相關信息的相關證明。
上述資料裝訂成冊,復印件需加蓋投標人公章(同時提交原件核對,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另行裝訂成一冊)由擬派項目負責人親自提交, 擬派項目負責人***
4.2報名時間:2015年 9月 28 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報名地點:梅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梅縣區文體中心三樓)。
5、招標文件的獲取 √到指定地點購買(如下);
合格投標人于2015年9月 29 日至2015年10月 10 日(節假日除外)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到梅縣新縣城天秀二橫街30號惠州市建佳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領取招標文件及其他資料,逾期作棄權處理,招標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和開標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 19 日9:30時,提交到梅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梅縣區文體中心三樓)。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同時在梅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梅縣區文體中心三樓)舉行開標評標會,投標人的擬派項目負責人***
7、投標保證金
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網、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廣東建設報、梅縣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上發布。
招標人(蓋章):梅州市梅縣區城市綜合管理局
辦公地點:梅縣區新縣城
聯系人:古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蓋章):惠州市建佳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聯系人: 宋工、劉工 聯系電話***
發布人 林工 發布日期 201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