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購條件
依據《關于報批鄭州市107輔道快速化工程PPP項目實施方案的請示》的批示,經鄭州市人民政府(下稱“市政府”)批準,鄭州市107輔道快速化工程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或“項目”)擬采用PPP(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運作。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本項目的社會資本合作方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申請人(社會資本)提交資格預審申請。
項目編號:鄭財公開【2015】C-61
2. 項目概況
2.1. 項目內容及規模:
107輔道道路規劃紅線寬80米,全長約20.66公里。本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設計總長14.73公里,分為高架北段(北四環~金水東路)10.19公里,隧道段(金水東路~商都路)2.83公里,高架南段(經南八路~南四環)1.71公里。107輔道—隴海路及其鐵路立交段(商都路~月異路)2.38公里、穿越高鐵地面段(月異路~航海路)0.44公里等屬于隴海路高架東段范圍,航海路—經南八路2.46公里屬于南三環東延高架范圍。
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2座互通立交(北三環—姚橋路、南四環、新龍路節點預留遠期立交條件)、12條上下橋匝道、連霍高速立交改造新增3條匝道橋、南四環下穿107輔道地道(分南北兩幅)、4座地面改建橋(賈魯河、魏河改線、龍尾河、東風渠節點)、雨污水及附屬工程等。
2.2. 項目投資:
本工程估算總投資(不包含征地拆遷費用和交通工程建設費用)約為80億元。
2.3. 特許經營期限:
本項目的特許經營期為14年,含建設期2年,運營維護期12年,如建設期時間調整,特許經營期限也相應調整。
2.4. 采購需求:負責本項目建筑安裝工程、除建筑安裝工程以外的其他工作等的投資、融資、建設和運營維護,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結構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等及由項目實施機構指定的其他工作內容等。
2.5. 標段劃分:1個標段。
3. 申請人(社會資本)資格要求
3.1. 主體要求:申請人(社會資本)可以是在中國大陸境內依法成立、并具備承擔本項目投融資能力的獨立法人實體,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實體組成的聯合體(聯合體牽頭人需為在中國大陸境內依法成立,該聯合體需具備承擔本項目投融資能力),但聯合體內的成員數量不得超過兩名。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申請人(社會資本),不得以兩個或兩個以上申請人(社會資本)身份同時參加本項目的資格預審及投標。
(1)如申請人(社會資本)為獨立法人實體,則必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必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a.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b.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
(2)如申請人(社會資本)為聯合體:
則聯合體牽頭人(需在項目公司中控股)必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必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a.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施工資質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施工資質;
b.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
聯合體另一成員必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a.如聯合體另一成員為金融機構,則該金融機構須具有由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金融監管部門統一頒發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具備任一許可證即可);
b.如聯合體另一成員為非金融機構,則該機構的注冊資本金不低于20億元(含20億元),且該成員與牽頭人需互為全資、控股或者各自的控股股東為同一人,或者同為某單位的全資子公司,且該成員的存續期不得低于5年(含5年)。
3.2. 業績要求:2012年1月1日以來,申請人(社會資本)(獨立法人實體或聯合體中的牽頭人)承接過類似項目合同價單項達到40億元(含40億)以上的項目,且2012年1月1日以來合同額累計不少于120億元(含120億,以施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
3.3. 團隊實力:申請人(社會資本)(獨立法人實體或聯合體中的牽頭人)擬派人員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以及10年以上類似項目的項目經理經驗;項目經理歷年來承接過類似工程的合同價單項達到5億元以上(含5億元,以施工合同簽訂的時間為準);
擬派項目管理團隊人員需符合項目管理資質要求。
3.4. 技術能力:申請人(社會資本)應具有實施本項目所需的技術能力和管理能力。
3.5. 企業信譽:申請人(社會資本)應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過去五年內沒有嚴重違約或不良行為。
資格預審具體事宜詳見資格預審文件。
4. 資格預審方法
本項目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經評審合格的申請人(社會資本)可應采購人邀請參加下一階段投標。項目有3家(含)以上申請人(社會資本)通過資格預審的,采購人將繼續開展采購工作;項目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社會資本)不足3家的,采購人將在調整資格預審內容后重新組織資格預審。本次采購對參與競爭的合格申請人(社會資本)的數量不做限制。
5.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3.6. 申請人(社會資本)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于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5日上午9:30時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等同注冊文件)、資質證書的彩色掃描件或彩色復印件兩套并加蓋單位公章,授權代表授權書原件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到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報名登記并領取資格預審文件。
3.7. 資格預審文件每份售價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
6.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 申請人(社會資本)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完整,如被發現有任何虛假、隱瞞情況者,采購人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6.2.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應為一式拾份及有效電子版(正本壹份、副本玖份,電子版用U盤拷貝,以上資料需密封完好),并于2015年10月16日(公告日期15個工作日后)上午9:30前(北京時間)或項目采購人書面通知的日期之前派人送達至:鄭州黃河飯店—鄭州市中原路106號(中原東路與大學北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
6.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網、中國招標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鄭州市政府采購網、鄭州市財政局、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等媒體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采 購 人: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地 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代理機構: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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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電子郵箱***
2015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