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經蘭溪市政府(分散)采購預算執行確認書(蘭采辦分確[2015]63號)批準,受蘭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委托,現就交通信號燈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能提供以上貨物的廠商或經銷商前來投標:
一、項目編號:dscg-lx2015063-078
二、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三、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四、采購內容及數量:
序號
|
設備名稱
|
技術參數
|
數量及單位
|
預算金額
(人民幣)
|
1
|
交通信號燈
|
具體技術參數詳見《第
三章招標需求》
|
1批
|
20.7萬元
|
五、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
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包括:具有聯網型控制機的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公安部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出具的檢測報告、信號控制機原廠授權書和原廠售后服務承諾書;所投信號控制機必須與交警現有交通信號控制系統NATS平臺無縫對接);
1.4有依法交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 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2.特定條件:
2.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交通安全設施資質證書;
2.2 具有浙江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資信資質;
2.3具有生產信號燈檢測報告;
2.4具有信號燈安全生產許可證;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招標文件的發售:
1、發售時間:2015年 9 月16日至2015年 9 月24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2、發售地點:金華市賓虹路999號置信大廈9樓、蘭溪市振興路97號。
3、售價:招標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購買招標文件時應提供以下資料(除原件外,以下需提供內容加蓋單位公章):
1、經有關部門年檢通過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社保登記證》原件或復印件;
2、授權委托書 、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人員上崗合格證書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原件;
5、政府采購報名表。
報名表下載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zjzfcg.gov.cn),
浙江省蘭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www.lxztb.gov.cn)。
八、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人民幣 肆仟元整 。投標人應于2015年 9 月24日17:00匯入蘭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銀行匯票、銀行電匯或轉帳支票。投標保證金應由投標人公司賬戶匯出。
帳號名稱:蘭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
銀行帳號:1530 1012 0104 9000 0031
開戶銀行:浙江稠州商業銀行蘭溪支行
九、投標截止時間和地點:
投標人應于2015年9 月25日 09:00時(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交到蘭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丹溪大道160號八樓開標室),逾期送達作無效標處理。
十、開標時間及地點:
本次招標將于2015年9月25日09:00時在蘭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丹溪大道160號八樓開標室)開標,投標人應當派代表出席開標會議。
十一、業務咨詢:
采購單位聯系人:黃偉; 聯系電話***
浙江鼎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聯系人***
聯系電話:0579-82609959 傳真:***
十二、質疑及投訴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不解或不清楚的地方,應于有效答疑時間內向招標采購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如認為招標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獲取招標文件后按標書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采購單位提出;投標人如認為采購過程或采購結果的產生過程存在違法行為,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采購單位提出疑問;投標人對招標采購單位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采購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采購監管部門投訴。
業務監管及投訴受理單位:蘭溪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