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企業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行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為經銷商的,必須提供制造商針對本次設備采購的唯一授權書。 4.每一個品牌只能有一家單位(制造商或經銷商)參加投標。 5.投標人在呼和浩特市轄區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務機構。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
三、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 符合上述條件的供應商可在 2015年09月08日 至 2015年09月14日 ,每個工作日上午 8:30— 12:00 時,下午 2:30— 5:30時到內蒙古存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一部遞交報名材料,經初審合格后,填寫《報名供應商登記表》。 報名審核合格的供應商可以從 內蒙古存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一部 獲取采購文件。 報名時,報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人出示身份證原件,提供復印件; 2、報名人出具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公司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3、提供經國家工商機關年檢合格有效并加蓋投標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其他材料
報名須提供下列證件的原件和兩套下列證件的復印件(A4紙)。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并裝訂成冊,資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裝訂成冊將拒絕接收。遲到的報名將被拒絕,以提供資料送達招標代理機構的時間為準。 (1)制造商需提供的資料: 1) 法定代表人參加報名的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授權人參加報名的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1)”和本人身份證;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 3)企業稅務登記證正本或副本; 4)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或副本; 5)關于符合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承諾(格式見附件2)。 (2)經銷商需提供的資料: 1)法定代表人參加報名的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授權人參加報名的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1)”和本人身份證;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 3)企業稅務登記證正本或副本; 4)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或副本; 5)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原件)及其制造商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實行許可證制的必須提供生產(經營)許可證等相應資質復印件加蓋廠家公章; 6)關于符合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承諾(格式見附件2)。 注: (1)證件原件是指原發證機關所發證件,掃描件、公證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律不視為原件。 (2)證件原件的復印件內容須與原件一致,否則報名不合格。
四、采購文件售價 本次采購文件售價為 500 元人民幣。 五、遞交投標(響應)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遞交投標(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2015年09月30日 投標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服務中心六樓開標廳(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學東街104號)。 開標時間: 2015年09月30日 開標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服務中心六樓開標廳(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學東街104號)。 六、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內蒙古存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址: |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東街亞辰商務中心14樓 |
郵政編碼: |
010010 |
聯 系 人: |
李唐玲 |
聯系電話*** |
*** |
投標保證金賬戶 |
1、賬戶名稱: |
內蒙古存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
開 戶 行: |
中國銀行呼和浩特市豐州南路支行 |
賬 號: |
149201118809 |
2、賬戶名稱: |
|
開 戶 行: |
|
賬 號: |
|
|
采購單位名稱: 內蒙古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 |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文化宮街 |
郵政編碼: |
010010 |
聯 系 人: |
陸玉蘭 |
聯系電話*** |
*** |
內蒙古存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
2015年09月0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