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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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8.08 |
招標業主: | 攸縣水利局 |
招標代理: |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湖南省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
攸縣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縣綜合整治及水系連通試點工程盤陂江新市項目區、酒埠江項目區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攸縣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縣綜合整治及水系連通試點工程盤陂江新市項目區、酒埠江項目區已由湖南省水利廳以湘水計[2014]163、190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資金,招標人為攸縣水利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攸縣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縣綜合整治及水系連通試點工程盤陂江新市項目區、酒埠江項目區;
2.2建設地點:湖南省攸縣境內。
2.3投資規模:概算總投資4988.73萬元,本次合同估算金額:約4000萬元。
2.4計劃工期:12個月
2.5招標范圍:盤陂江新市干流河段及其水系相通的支流、塘壩等,規劃治理河長20.58km,本次綜合治理長度30.77km(干流14.87km,支流15.9km)。盤陂江酒埠江干流河段及其水系相通的支流、塘壩等,規劃治理河長15.50km,本次綜合治理長度16.60km(干流8.30km,支流8.30km);具體詳見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2.6標段劃分: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及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是獨立的法人資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年檢合格。
3.2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施工資質;且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湖南省外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3.3投標人必須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了信用檔案的企業,未在該平臺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其資質、業績、主要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3.4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5擬任項目負責人***
3.6擬任技術負責人***
3.7擬任專職安全員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為投標單位正式職工(以勞動合同和近六個月的社保為依據)。
3.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9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請有意參加的投標人從2015年 8月4日至2015年 8月8日18:00時止(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招標文件下載專區進行網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
4.2投標人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進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1)進入湖南省水利廳網頁http://www.hnwr.gov.cn/后點擊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30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5. 投標人的限定
5.1開標時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項目負責人***
5.2投標人的擬任項目負責人***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地點詳見招標文件規定。
6.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評標辦法
本次攸縣中小河流治理重點縣綜合整治及水系連通試點工程盤陂江新市項目區、酒埠江項目區施工的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
8. 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本項目招標人不統一組織現場踏勘和召開投標預備會。
9.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網》、《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和《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
10.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攸縣水利局 聯 系 人***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電話(傳真):0731-85135397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