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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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7.30 |
招標業主: | 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市分行 |
招標代理: | 中化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 | 北京市 |
關鍵詞: | 租賃 銀行 |
本招標項目 國家開發銀行蘇州分行車輛租賃服務采購項目 正按計劃實施,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市分行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 (資金來源),招標代理機構為中化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1.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國家開發銀行蘇州分行車輛租賃服務采購項目招標;
(2)項目編號:0747-1561SITCN225
(3)租賃交付及歸還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旺墩路158號置業商務廣場;
(4)租用年限:2年。
(5)資金來源:自籌;
(6)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7)招標內容:
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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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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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品目及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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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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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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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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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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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車輛托管及車輛外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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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車輛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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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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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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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薩特1.8T政府采購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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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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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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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克GL8 3.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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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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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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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具備上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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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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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崗位外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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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崗位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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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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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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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標人簡介:
(1)名 稱: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市分行
(2)地址:***
(3)聯系人***
(4)聯系電話***
3.招標代理人機構:
(1)名 稱: 中化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2)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A2號中化大廈
(3)聯 系 人***
(4)聯系電話***
(5)傳 真:010-59369782
(6)電子郵件***
4.申請條件: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
(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 參加此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 投標人必須從中化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
(7) 投標人須未列入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禁入名單;
(8) 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取得《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或《汽車租賃經營備案證》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9) 業績要求:第一包自有車輛托管及車輛外包服務項目投標人需具備同類自有車輛托管及車輛外包服務經驗。第二包駕駛員崗位外包服務項目投標人需具備同類駕駛員崗位外包服務經驗。
注:
(1)車輛外包服務同類經驗是指:近3年對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租賃車輛數量不少于10個且租期不少于1年的單體合同。
(2)需提供服務合同等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5.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 有限數量制 。采用有限數量制的,當通過詳細審查的申請人多于 9 家時,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限定為 9 家。
6.申請報名
凡有意申請資格預審者,請于2015年7月 23日至2015 年7月 27日,每日00時至24時 (北京時間,下同),登陸中化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網站 http://www.sinochemitc.com/zb,進入網絡標書銷售系統報名。購標人需先進行網上注冊(免費),具體步驟請參考登陸頁面的《使用手冊》。
7.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1)發售時間: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 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時,下午13:30至16:30時(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2)網絡標書銷售:登陸中化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網站 http://www.sinochemitc.com/zb,進入網絡標書銷售系統購買。購標人需先進行網上注冊(免費),具體步驟請參考登陸頁面的《使用手冊》。
(3)現場文件領取地點:北京市復興門外大街A2號中化大廈大堂西側售標書處
(4)標書發售聯系人***
(5)聯系方式:電話:400-819-0508傳真:***
(6)聯系郵箱:wang_xb@sinochem.com
(7)文件售價:人民幣貳佰元整(200元)。如需郵寄加收100元郵寄費,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8)購買招標文件賬號:
戶名:中化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長安支行
賬號(人民幣):0200003319250001750
8.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8.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15年7月30日10時,地點為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旺墩路158號置業商務廣場20層會議室。
8.2 逾期送達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9.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所需材料
(1) 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 有效的《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或《汽車租賃經營備案證》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3) 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或開標前三個月內投標人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除開具銀行明確表示復印無效的,銀行資信證明可以是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資信證明要能證明投標人的資信狀況良好,往來帳款正常,無透支行為,存款證明無效);
(4) 近3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文件復印件;(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
(5) 近3年所介入的訴訟和仲裁資料復印件或無訴訟、仲裁的說明;
(6) 近三年同類服務項目業績相關證明文件(注:第一包自有車輛托管及車輛外包服務項目投標人需具備自有車輛托管及車輛外包服務經驗業績服務合同等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第二包駕駛崗位外包項目需提供駕駛崗位外包業績服務合同等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注:車輛外包服務同類經驗是指:近3年對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租賃車輛數量不少于10個且租期不少于1年的單體合同。
(7) 擬派項目人員提供近3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
(8) 投標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