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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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7.20 |
招標業主: | 茂名市國土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
招標代理: | 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東省 |
三、論證專家名單及論證意見
(一)論證專家名單:黃海忠、黃歡、王金菊。
(二)論證意見:
2015年3月21日、5月5日和5月25日,茂名高新區管委會在茂名露天礦區金塘鎮牙象村委會木頭塘村背南側和金塘鎮天安村委會龍尾村北側范圍內查處了3宗非法開采礦產資源案件,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要求盡快偵破案件,徹底整治、有力打擊露天礦區非法開采礦產資源違法行為。根據案件查處工作需要,必須對被盜礦產儲量進行檢測。由于案情緊急,而且廣東省地質局第四地質大隊為之前實施的茂名市露天礦區礦產儲量檢測項目的中標單位,該供應商了解礦區相關情況,可以快速準確完成本項目實施,根據《茂名市政府采購項目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第1點第(5)項“其他符合法定條件的情形”,建議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從廣東省地質局第四地質大隊作處采購。
(三)擬定供應商名稱:廣東省地質局第四地質大隊
四、報名服務商資格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固體礦產勘察及區域地質調查甲級;
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報名和登記信息
1.登記時間: 2015年07月14日至2015年0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時間)。
2.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投標報名時需提交以下的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對無誤后辦理報名登記:
(1)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法人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報名人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親自報名的,無需提供授權委托書)。
六、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采購人:茂名市國土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報名聯系人***
電 話: 0668-2281291
傳 真: 0668-2990590
聯系地址***
監管部門:茂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財政社保局
電 話:0668-2720766
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示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意見。
茂名市電白區財政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廣東元正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