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標須知
1、 投標人:
1.1 合格的投標人的范圍:
凡具有法人資格、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并申請入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供應網的國內企業單位、經銷商均可參加投標。
2、 招標文件:
2.1招標文件由招標方編制。
2.2投標方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全部內容,不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標文件,視為廢標。
2.3投標方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條例。
3、 招標文件的澄清:
3.1投標方可在開標前1天以書面或電話詢問方式向招標方提出。
3.2招標方視澄清問題的具體情況分別處理或以書面形式函告各投標單位。
4、 投標文件組成:
4.1投標書
4.2投標材料、單位、價格表。
5、 投標內容填寫說明:
5.1投標單位要以Word或Excol格式填寫。
5.2如不按要求投標,發生操作性不可打開文件由投標單位自行負責。
6、 報價:
6.1報價為本次招標清單中所有物資的真實報價。
6.2最低報價不能作為中標的依據。
6.3投標價格為(至需方現場)含運輸費用在內的不含稅的價格(指單價)。
6.4所有投標價均為人民幣價格。
7、 投標文件簽署及形式:
7.1組成投標文件各項資料均應遵守本條。
7.2投標方必須填寫單位全稱,聯系人***
7.3投標文件中因質量引起的后果由投標方負責。
8、 投標截止日期:
8.1投標文件必須在投標截止日期前以我方要求的表格形式在我公司電子商務平臺進行投標。
8.2招標方對投標文件在發送過程中所產生的丟失,遺漏不負任何責任。
8.3在投標截止日期后所發送的的投標文件,招標方有權拒絕接收。
9、 投標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1投標后,如果投標方提出書面修改和撤標要求,在開標前送達招標方,招標方可以接受。
9.2投標方修改投標文件的書面材料須密封送達招標方。
9.3撤回投標應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招標方。但開標后投標方不得撤回投標書。
10、 開標:
10.1招標方按招標文件或投標規定的時間,組織相關評委進行開標。
11、 初審、澄清:
11.1招標方對所有投標文件進行初審,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將視為廢標。
11.2招標方對投標文件的制定,只依據投標文件內容本身,不依靠開標后的任何外來證明。
11.3投標方有權對招標文件中含混之處向投標方提出詢問或澄清,投標方必要時應對澄清問題作出書面答復。
11.4投標者對投標文件的澄清內容不得改變投標價格及實質內容。
12、 評標:
12.1評標委員會由招標方組建,其成員由招標方技術、經濟、法律專家和其他有關方面代表組成。
12.2中標條件:
12.3.1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12.3.2評標價最低或合理,但低于成本除外。價格最低不作為中標的決定條件。
12.3.3有執行合同或協議能力。
13、 中標:
13.1在開標評標后,招標方以電子郵件***
13.2在中標通知發出2日內,中標方與招標方簽定本次供貨合同或協議。
13.3 我公司不解釋未中標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