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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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7.16 |
地 區: | 四川省 |
為規范項目建設,保證項目質量,對威遠縣2015年示范縣、美麗鄉村、新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船石村)工程中,技術標準高,施工難度較大,農戶、村級組織不能建設的項目,在嚴格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選擇施工隊伍實行工程承包的方式建設?,F將施工隊伍準入條件公告如下:
一、施工隊伍應具備的條件
(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獨立法人營業執照,2014年年檢合格,按國家法律經營的企業;
(二)施工企業資質不低于(包括)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四川省省外企業須持有《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
(三)近三年(2012—2014年,下同)無虧損,規定公告至報名期間(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6日),單位基本帳戶銀行存款余額50萬元及以上;
(四)沒有處于投標禁入期內,2012年—2014年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五)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建造師有效資格證;專業:水利水電;級別:二級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安全員須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六)施工企業在報名前,須通過單位銀行基本賬戶轉賬繳納項目民辦公助施工隊伍保證金 20萬元,收款單位威遠縣連界財政分局,開戶行四川威遠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界支行;銀行賬號88100120001804911。
(七)本次施工隊伍選擇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二、報名提交的資料(原件、蓋鮮章的復印件各一份)
(一)單位介紹信、法人授權書、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人身份證;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四川省省外企業須持有《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
(三)資質證書副本;
(四)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五)稅務登記證副本;
(六)安全許可證副本;
(七)由企業注冊地的住建部門開具的三年(2012—2014年)無重大安全事故的證明材料或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信息網的證明材料;
(八)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
(九)規定報名期間的銀行對賬單(客戶留存)或由銀行出具的余額證明或網上銀行電子回單(日期須清晰),以及單位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十)繳納民辦公助施工隊伍保證金,需提供銀行回執單或進賬單(蓋銀行鮮章);若為網上銀行轉賬的,需提供網銀轉賬電子回單(日期須清晰)和收款單位出具的收款收據(收據可不加蓋施工隊伍印章);
(十一)2012年一2014年的會計決算報表和審計報告;
(十二)公司對第一條第五項所述內容進行承諾。
三、項目概況與范圍
(一)實施地點:連界鎮船石村。
(二)建設內容:新建廣場300平方米,觀景臺6處,六角亭2座,3.5米寬社道2040米,1.5米寬生產便道11450米,護坡180米,廊架40.5米,停車場200平方米,水體2口,蓄水池5口,庭院工程50戶。
(三)計劃工期:開工日期2015年8月10日,竣工日期2015年12月31日。
(四)本工程劃分一個施工段。
四、選擇辦法
(一)施工單位或被委托人不能重復報名。在資格審查合格的施工隊伍中,第一輪隨機抽取3家作為候選施工隊伍;候選施工隊伍在5日內,按照《項目施工文件說明書》要求編制項目《施工方案》;由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主體及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對項目《施工方案》進行符合性審查;在符合性審查合格的施工隊伍中,第二輪隨機抽取確定施工隊伍。
(二)第一輪隨機抽取3家候選施工隊伍后,未中選的施工隊伍繳納的民辦公助施工隊伍保證金,在抽取候選施工隊伍會后10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不計息)。第二輪抽取確定施工隊伍后,未中選的候選施工隊伍繳納的民辦公助施工隊伍保證金,在業主與施工隊伍簽定施工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全額退還(不計息)。中選的施工隊伍繳納的民辦公助施工隊伍保證金全額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中選施工隊伍在簽定施工合同前補齊)。
五、報名時間、地點
自2015年7月16日(一天)上午9:00時—11:30時,下午14:00時—17:00時,由企業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攜帶報名提交的資料(蓋鮮章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到連界鎮人民政府4樓農業辦報名,并交報名費500元,逾期不予受理。溫馨提示:報名資料按照公告順序,采用左側膠裝,否則一律拒收。(聯系電話***
六、公告發布時間和發布公告媒體
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5日在威遠電視臺和威遠縣人民政府外網同時發布。
威遠縣連界鎮人民政府 2015 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