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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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 | 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深圳市 |
項目名稱 |
2015年度綜合交通運行指揮中心7個分中心服務環境 | 采購類型 |
服務類 | ||||||||||||||||||||||||||||||||||||||||||||||||||||||||||||||||||||||||||||||||||||||||||||||||||||||||||||||||||||||||||||||||||||||||||||||||||||||||||||||||||||
采購人名稱 |
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
財政預算限額(元) |
4050000 | ||||||||||||||||||||||||||||||||||||||||||||||||||||||||||||||||||||||||||||||||||||||||||||||||||||||||||||||||||||||||||||||||||||||||||||||||||||||||||||||||||||||
項目背景 |
2009年市政府機構改革,實現了大交通一體化管理模式,交通行業管理對象的范圍和規模大幅擴展,迫切需要將工作任務進行分解,實現城市交通精細化管理。同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設服務型、民生型政府”的指示精神,市交通運輸委按照“重心下沉、服務前移、貼近民生”的原則開展了網格化、有機性、民生型交通基層管理單元試點工作,迫切需要在各轄區局和專業局建設指揮分中心。
本項目是落實交通基層網格化管理單元試點工作的有機載體。通過各分中心的建設,形成以常態工作為基礎,快速反應為導向,專項行動為拳頭的高效運行機制,構建可視化、場景式基層監控體系,為網格化、有機性、民生型基層交通管理單元高效運作提供平臺支撐。同時,依托四大平臺,為實現道橋設施、交通管理設施、公共汽車??空驹O施、路政管理、慢行交通、交通訴求處理、等工作一體化監管提供技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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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資質要求 |
1.投標人必須先行注冊為市政府采購中心的供應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由采購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對政府采購供應商庫中注冊有效的供應商進行集中查詢,投標文件中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分包。 4.投標人必須具有下列條件:投標人的經營范圍涵蓋智能交通系統設計及建設,以營業執照或工商主管部門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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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類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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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技術要求 |
(一)項目目標
本項目作為智能交通專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龍華分中心、大鵬分中心、交通公用設施管理分中心、交通公用設施建設管理分中心、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分中心、道路停車管理分中心、空港管理分中心提供智能化支撐環境服務。形成以常態工作為基礎,快速反應為導向,專項行動為拳頭的高效運行機制。
本項目是落實交通基層網格化管理單元試點工作的有機載體。通過各分中心的建設,形成以常態工作為基礎,快速反應為導向,專項行動為拳頭的高效運行機制,構建可視化、場景式基層監控體系,為網格化、有機性、民生型基層交通管理單元高效運作提供平臺支撐。同時,依托四大平臺,為實現道橋設施、交通管理設施、公共汽車??空驹O施、路政管理、慢行交通、交通訴求處理、等工作一體化監管提供技術保障。
(二)項目依據及參考的標準
《深圳市綜合交通“十二五”規劃》、《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范》、《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三)項目技術要求
(1)工作內容
本項目包括智能化運行監測環境、應急值守環境及網絡環境等內容。
1) 運行監測環境。
智能化運行監測環境以圖形、圖表、文字、視頻等方式,接入各轄區樞紐、場站、隧道及執法指揮車視頻信號,實現可視化展示,為運行監測和應急值守提供支撐。綜合考慮顯示均勻性、安裝空間、響應速度、亮度、分辨率、功耗、壽命、成本等因素,運行監測環境采用DLP大屏幕拼接方式。
2) 應急值守環境。
應急值守環境為指揮中心24小時運行監測提供支撐,通過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實現對交通資源的監控和調配,配合委交通應急指揮機構協調相關單位和行業企業,提供交通運輸保障支持。應急值守環境包括監控座席控制臺、電話、電腦終端、音響、中控等服務。
3) 網絡環境。
網絡環境為運行監測環境、應急值守環境提供網絡等基礎支撐,包括機房、服務器、交換機、機柜、綜合布線等內容。
(2)技術要求
1) 運行監測環境
a) 顯示接入:接入市交通運輸委視頻聯網監控系統等信息化系統。
b) 顯示控制:可自由切換視頻接入源,并可根據需求按照任意比例對大屏幕進行自由切割。
2) 應急值守環境
a) 座席環境:根據指揮室空間,提供座席,每個座席配備雙屏顯示電腦終端。座席提供網絡網線及電話線環境,確保接通市話信號、所需視頻接入源的相關系統和平臺。座席保證整體美觀和操作人性化。提供網絡黑白激光打印機、彩色激光打印機,確保座席可進行正常辦公。
3) 音響系統環境:提供音響、功放及無線麥克風,滿足視頻會議及指揮調度需求。
4) 網絡環境
a) 提供指揮分中心監控大廳及設備間的防靜電地板及綜合布線環境。
b) 機柜環境:滿足網絡及通訊需求,并保障網絡傳輸速度。
5) 環境設備
服務期內本項目所需提供的智能化應用環境軟、硬件設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清單內容:
(四)項目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
(1)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2)項目團隊成員
項目團隊成員至少8人
3) 在投標單位工作期間全部項目團隊成員參與過如下項目:
2010年1月1日以后參與過兩個或兩個以上副省級以上城市同類項目(交通行業智能指揮中心或交通行業監控中心)并且合同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項目。
(要求提供項目團隊成員所參與的項目合同簽訂日期至投標截止日前一個月期間的社保資料和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原件備查。)
(3)現場派駐
中標單位應指派3名常駐招標方的人員,配合招標方開展項目全過程管理的相關工作。派駐人員不屬項目具體研究人員,須另行配置。派駐人員必須具有較高專業技術水平及文字表達能力。招標方有權根據派駐人員的工作表現要求中標單位更換相應人員。派駐人員的服務費包含在項目費中,不另行計算支付。
(4)人員變更
在服務期限內,項目人員應相對穩定,更換現場人員,須經招標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更換。中標單位須指定2名簽收人,代表中標單位簽收招標方發出的任務書。簽收人需持中標單位法人授權委托書報招標方備案,授權有效期與雙方簽訂的框架合同期限一致。更換授權簽收人須提前30個工作日向招標方提出書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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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服務范圍及年限
(1)服務范圍為深圳市轄區范圍內。
(2)本采購預算金額為一年期服務預算金額。本項目服務期滿后,招標單位可根據中標單位履約情況確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年,第一年為本次招標的中標服務期限,合同一年一簽。
(3)中標單位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完成本項目全部環境設備的進場,并在2015年12月15日前或合同簽訂之30日內(以后到時間為準)完成環境部署并通過招標方組織的驗收,如中標單位未能在規定時間完成設備進場及環境部署,采購單位將不予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4)本采購預算服務期為2015年12月16日或自驗收之日(以后到時間為準)起一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招標方根據中標單位提供服務的質量決定是否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5)中標單位所提供的所有軟硬件及相關環境設備產權歸中標單位所有。
(1)服務及維護
1)投標人應在深圳設有常駐服務機構;
2)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出系統的定期維護計劃;
3)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詳細的環境部署方案;
4)服務要求:
a.服務人員應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可以獨立完成現場維護、維修等技術任務,并且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能夠協助解決各種問題。服務人員與指揮中心工作人員的作息時間同步,并且能提供7x24小時的服務響應。遇任務繁重時能確保及時加派人手,以保證業務的正常運作及開展。服務人員定期對維護的系統進行巡察登記,建立完善的維護工作報告、統計等管理制度和詳細設備檔案。
b.招標方使用中標單位所提供的所有軟硬件及相關環境設備所產生的水電費、場地費用、通訊費用、網絡費用、物業管理費,打印機所需硒鼓、墨盒等耗材費由招標方負責。在合同期內,中標單位所提供的軟硬件設備維修維護配件更換由中標單位自行負責。在設備故障維修期間,中標單位須提供備用設備,以保證業務不中斷。
c.中標單位須配合招標方的相關系統在分中心智能化應用環境的部署。
(2)故障響應
1)設立固定保障電話和專人7×24小時受理故障服務;
2)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時的現場維修維護,一般故障提供5×8小時的現場支援;
3)故障服務的響應時間小于8小時,即有處理故障的技術人員到達現場;
4)備件服務:在遇到重大故障,48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的,應在48小時內提供系統任何所需更換的備件。
(3)培訓要求
中標單位須向招標方提供所有軟硬件產品的全套技術操作手冊,并負責對招標方相關人員進行全面技術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系統(含軟硬件)使用、維護及故障排除等,中標單位須提出詳細的用戶培訓計劃。至少包括:
1)培訓課程安排、培訓方式及時間;地點場所由招標方提供。
2)要求對各類培訓對象編寫不同的培訓教材。
3)受訓人員經過培訓后,應能熟練掌握所培訓的內容。
4)對招標方的系統維護管理人員提供下列專業培訓:系統管理、維護、故障的基本診斷與處理等。
(4)保密規定
中標單位應當對開發中涉及招標方的信息保密。未經招標方許可,不得將系統相關信息泄露給第三方,否則,招標方保留追究中標單位法律責任的權利。
(1)投標人應提供報價詳細清單(含報價依據及其詳細計算過程等),投標報價可參考《信息工程造價指導2012版》或以后更新版本。
(2)投標人應根據本企業的成本自行決定報價,但不得以低于其企業成本報價。
(3)投標人的總報價不得超過財政預算限額。
(4)本項目服務費采用包干制,包括預研費、調研費、人工費、專家評審費、會議費、專家咨詢費、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企業的利潤。由企業根據招標文件所提供的資料自行測算投標報價;一經中標,投標報價總價作為中標單位與招標方簽定的合同金額,合同期限內不做調整;
(5)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應是本項目招標范圍和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上所列的各項內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復,并以投標人在中提出的綜合單價或總價為依據;
(6)除非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通過修改招標文件予以更正,否則,投標人應毫無例外地按招標文件所列的清單中項目和數量填報綜合單價和合價。投標人未填綜合單價或合價的項目,在實施后,將不得以支付,并視作該項費用已包括在其它有價款的綜合單價或合價內;
(7)投標人不得期望通過索賠等方式獲取補償,否則,除可能遭到拒絕外,還可能將被作為不良行為記錄在案,并可能影響其以后參加政府采購的項目投標。各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應充分考慮投標報價的風險。
(四)項目管理要求
(1)組織實施要求
中標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需對項目進行規范化管理,必須制定項目實施計劃,包括項目組織、技術實施步驟、項目進度、保障措施,確保項目質量。
(2)項目人員安排要求
項目服務期限內要求安排一定數量的服務人員。服務人員情況將在評審中予以重點考慮。投標文件中承諾的項目服務人員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能更換,如確需更換,必須得到招標方的同意。
(3)項目驗收要求
中標單位需按招標方的招標技術及時間要求,完成相應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后,招標方將進行項目審查和驗收。
(4)付款方式
第一年服務期付款方式
第一年為本次招標的中標服務期限,付款方式如下:
1)合同簽訂,設備進場及財政資金下達后,招標方向中標單位支付中標金額的60% 。
2)中標單位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環境部署并經招標方驗收及財政資金下達后,招標方向中標單位支付中標金額的35% 。
3)合同期滿及財政資金下達后,招標方向中標單位支付中標金額的5% 。
(5)違約責任
1)中標單位逾期提交本合同要求的成果,每逾期一天,支付報酬總額 0.05% 的違約金。超過原計劃工期半個月,招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另行委托其它單位繼續開展此項工作。同時要求中標單位退回全部已支付的款項,并承擔合同報酬總額20%的違約金。
2)中標單位提供的成果不能通過招標方組織的專家評審,中標單位應無條件交出本項目的一切基礎資料及成果給招標方,招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另行委托其它單位繼續開展此項工作。同時,中標單位退回招標方已支付的款項,并向招標方支付相當于報酬總額 20% 的違約金。
3)中標單位未經招標方書面同意,將招標方所委托完成的任何工作轉包或分包給任何第三人,招標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已支付中標單位的所有款項,并要求中標單位支付相當于報酬總額 20% 的違約金。
4)中標單位無故解除合同的,除返還招標方全部已支付費用外,還應支付招標方合同總報酬的 20% 的賠償金。
(4)項目其他要求
參加公開招標各方應確保文件中的人員信息真實、有效;
投標人必須保守國家機密,不得泄漏招標方所提供的屬國家秘密的信息和數據;未經招標方允許,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給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項目的相關信息或數據;
(五)項目驗收要求
中標單位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詳細施工方案、系統自檢表、系統檢查表、系統試運行記錄、操作和維護手冊、培訓記錄、項目圖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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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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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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