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6.29 |
---|---|
招標代理: | 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深圳市 |
項目名稱
|
后海片區污水應急處理服務項目二期第三方監管 |
采購類型
|
服務類 | ||||||||||||||||||||||||||||||||||||||||||||||||||||||||||||||||||||||||||||||||||||||||||||||||||||||||||||||||||||||||||||||||||||||||||||||
采購人名稱
|
深圳市排水管理處 |
采購方式
|
公開采購 | ||||||||||||||||||||||||||||||||||||||||||||||||||||||||||||||||||||||||||||||||||||||||||||||||||||||||||||||||||||||||||||||||||||||||||||||
財政預算限額(元)
|
750000 | ||||||||||||||||||||||||||||||||||||||||||||||||||||||||||||||||||||||||||||||||||||||||||||||||||||||||||||||||||||||||||||||||||||||||||||||||
項目背景
|
經過對深圳灣后海片區25#(市政管涵排口編號,下同)、43#的管涵污水口進行一級物化的強化處理,海水的色度和臭味明得到了明顯的改善,但目前還有部分污水未經處理直排深圳灣,污染深圳灣,影響周邊居民生活和工作,人大代表和新聞媒體反復報道,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對該片區直排污水進行應急處理。通過梳理排查發現有三個較大的排污口,分別為日出劇場、南海玫瑰花園二期、南海酒店,總污水量約3萬m3/d。擬對上述三個排污口進行一級強化處理,進一步改善水質。 同時,為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監督與管理,全面提高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促進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水環境,需對應急處理項目運營進行第三方監管。
2、項目地點:深圳市后海片區。
3、項目采購范圍 日出劇場、南海玫瑰花園二期、南海酒店三個排污口應急處理,總處理規模約3萬m3/d,每個排水口為1萬m3/d。 4、監管目的 (1)運營單位在正常運營條件下,項目設施的日常運行是否達到合同約定各項污染物減排技術指標和質量標準,協助業主單位日常管理工作。設計出水指標如下表: 設計出水指標及處理程度
(2)根據運營單位出水水量、單位電耗、污泥外運量、單位藥耗分析運營單位有無存在偷排、故意漏排的行為。 (3)對進、出水質進行每月4次的水質檢測,是否達到減排技術指標和質量標準。 (4)運營單位對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有無進行安全處置,相關證明是否齊備,并根據現場的出泥量與污泥處置單位處置證明(五聯單)進行核對,采用定期或抽查的方式監管污泥運輸過程是否有亂棄現象。 (5)根據招投標文件和合同要求核實運營單位是否配齊足夠的運行團隊,若沒有配齊運營單位需及時整改以滿足項目運營要求。
(6)相關設備有無進行相關的維護、保養,有無相關保養記錄。
|
||||||||||||||||||||||||||||||||||||||||||||||||||||||||||||||||||||||||||||||||||||||||||||||||||||||||||||||||||||||||||||||||||||||||||||||||
投標人資質要求
|
(1)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網注冊的政府采購供應商,并具有相關經營范圍和獨立法人資格;(2)投標人需具有:1、水利工程咨詢甲級(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原件備查);(3)投標人及其母公司、下屬全資或控股(50%或以上)企業,只允許一家作為投標單位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否則全部企業均做廢標處理(提供投標截止日前最新打印的含股權結構的工商登記資料);(4)近三年內(即至少從2011年10月開始起算,供應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投標人須提供由供應商住所地的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掃描件,原件備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兩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到期日應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日之后;投標人要特別注意《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所涉及的時間范圍,以避免因此問題導致廢標);(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
服務類清單
|
|
||||||||||||||||||||||||||||||||||||||||||||||||||||||||||||||||||||||||||||||||||||||||||||||||||||||||||||||||||||||||||||||||||||||||||||||||
具體技術要求
|
注意:提供服務總體要求、服務標的(如人員、車輛、檢測對象、管理對象)數量情況、詳細具體的服務需求內容及工作量情況(以能給供應商準確的報價依據,使不同供應商的項目報價不至于差距過大作為判斷需求“詳細具體”的標準) 1、工作內容 (1)后海片區污水應急處理設施的巡檢監管按以一周為一個周期。巡檢由監管單位組織進行,檢查人員應包括項目主管、機電工程師及環境工程師,每周不少三次,其中兩次為工作時間,一次為非工作時間進行。同時每月應有一次由監管單位組織并邀請排水主管部門共同參加完成。 (2)巡檢監管內容包括運營資質及人員投入情況、工藝運行、設備及設施管理、水質管理、安全管理、環境管理、檔案及信息管理等。 (3)監管人員認真填寫巡查記錄,巡查結果由運營方簽字確認?,F場巡查中發現的問題,監管巡查人員應及時通報運營方進行整改,并跟蹤檢查整改情況?,F場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4)每個月8號前向采購人提交上個月監管巡檢報告,并及時歸類存檔。 (5)對配合排水主管部門完成相關運營質量通報。 2、項目人員車輛最低配備要求
投標人必須承諾為本項目配備不少于以下人員及車輛: |
||||||||||||||||||||||||||||||||||||||||||||||||||||||||||||||||||||||||||||||||||||||||||||||||||||||||||||||||||||||||||||||||||||||||||||||||
商務需求
|
注意:提供項目服務期限(完成期限)、項目進度安排、付款方式、驗收要求、培訓要求、售后服務要求 1、項目監管期限 (1)本次投標報價按一年計算,項目服務期限一年(具體開工日期業主單位另行通知)。 (2)本項目為長期服務項目,合同期限可以延長,但最長不超過2年,延長次數不超過2次,具體執行的期限由采購單位根據資金來源以及中標供應商履約情況確定。詳見《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9號)第五十九條的規定。 2、項目組織實施要求 中標單位成立后海片區污水應急處理服務項目運營監管項目組,具體負責后海片區污水應急處理服務項目運營監管工作。 項目人員安排要求對各崗位技術人員要求配備充足,具體要求如下: (1)監管總監1名:給排水專業高級工程師。 (2)技術人員3名:環境專業工程師1名、給排水專業工程師1名、機電或自動化專業工程師1名。 (3)根據監管項目要求,中標人需配置電腦、打印等辦公設備和運行管理專用車輛(荷載4人以上)等。 (4)中標人需指定專人負責聯絡協調,聯系人*** (5)監管人員食宿由中標人自行解決。 3、項目付款方式 (1)每完成一個季度的合同內工作任務,采購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價的17.5%; (2)合同內容全部完成后,由采購人組織驗收合格,送相關部門審計后(以合同價與審計價相比,低者為結算價)再支付結算價余款。 4、售后服務要求 (1)中標人應定期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專業的培訓,并禁止帶與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場所。 (2)每月定期提交監管月報。 (3)服務期間承擔單位須提供24小時相應值班機制,遇到違法事件或突發事件,須立即報告采購人工作人員。 (4)積極配合采購人的巡查工作以及上級組織的檢查工作。 (5)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5、項目驗收要求:
合同內容全部完成后,采購人組織驗收,并對日常的監管工作進行全年的考評,考評為優的支付全部尾款,考評為良的支付全部尾款的70%,考評為差的支付尾款的50%。尾款為中標價的30%。
|
||||||||||||||||||||||||||||||||||||||||||||||||||||||||||||||||||||||||||||||||||||||||||||||||||||||||||||||||||||||||||||||||||||||||||||||||
*** |
本項目評標方法采用綜合評分法。綜合評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因素進行量化打分,每個投標投標人的總得分應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匯總分確定,以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的評標方法。 評標委員會將按照《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及《深圳市政府采購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比較和評價。 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時,應按照以下量化的評審因素,對各投標文件進行分析和比較。 詳細評分細則如下表: 詳細價格分計算方法: 方法一:價格分=[1-(投標報價-最低價)/最低價]×價格權重×100 當價格分<0時,取0。 方法二:價格分= [1-A×│1-投標報價/Z│] ×價格權重×100 Z---即本次招標的最佳報價,即對所有通過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且報價不超過預算控制金額的有效投標報價取算術平均值,并對算術平均值下浮5%作為本次招標最佳報價。 A---價格調整系數,當投標報價低于本次招標最佳報價時,A=0.5;當投標報價高于本次招標最佳報價時,取A=1。 當價格分<0時,取0; 方法二僅適用于工程和服務類項目,且通過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且報價不超過預算控制金額的投標投標人數量應不少于7家。當選用此方法不滿足上述條件時,方法一應作為備選方法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
||||||||||||||||||||||||||||||||||||||||||||||||||||||||||||||||||||||||||||||||||||||||||||||||||||||||||||||||||||||||||||||||||||||||||||||||
其他
|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