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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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深圳市 |
一、招標項目概況 |
根據交通運輸部《公路超限檢測站管理辦法》,我市設立了松安、六聯治超點及坪地卸貨場,并于2014年9月啟用。為保障我市治超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滿足松安治超點、六聯治超點、坪地治超卸貨場安保和辦公物業管理需求,現需對治超點物業管理項目進行招標采購。
本項目含深圳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松安治超點、六聯治超點、坪地治超卸貨場三個物業,管理面積共計約18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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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標范圍 |
1、松安治超點,400平方米辦公樓,約6300平方米治超檢測場地。
2、六聯治超站,400平方米辦公樓,約4900平方米治超檢測場地。
3、坪地治超卸貨場,200平方米辦公樓,5800平方米卸貨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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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業服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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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業服務標準及要求 |
1、管理要求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本項目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業主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按照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采購方和業主的監督;
(4)對本項目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項目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采購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建立本項目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6)合同終止時,中標方必須向采購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項目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項目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2、人員配置要求
(1)投標人承諾本項目物業管理人員持有上崗證及其他規定應提交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承諾24小時內撤換工作表現差或出現事故的物業管理人員;
(3)中標人承諾為所有選派到本項目工作人員辦理醫療、工傷等保險并簽定勞動合同;
(4)中標人承諾保證員工工資福利的實際收入不低于同行業物業管理公司員工的實際收入;
(5)中標人承諾合理安排春節、五一、十一等假期加班,并承擔相關加班費;
(6)若中標后合同執行期間,中標人未按承諾要求配齊項目服務人員,業主有權按缺少人員數每人每月扣減3000元,在當月服務費中扣減。
3、管理目標
(1)中標單位實行物業管理的標準參照執行《全國物業管理示范大廈》評分標準達到95分以上。
(2)制定物業管理發展規劃,有計劃、有檢查,采購單位滿意率達95%以上。
(3)有效投訴率低于0.2%。
(4)有效投訴處理率達100%。
(5)房屋及公共配套設備、設備完好率95%以上。
(6)轄區內治安案件案發率為零,無任何重大事故發生。
(7)環境衛生、消殺、綠化達標率為100%。
(8)消防管理通過政府規定,年檢完好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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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物業服務基本內容 |
負責松安治超點、六聯治超點、坪地治超卸貨場日常物業管理及安保服務,確保日常辦公的正常開展;負責松安治超點、六聯治超點、坪地治超卸貨場的治超檢測和卸貨場地的安保服務,確保治超檢測和卸貨場地、設備及物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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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簽訂及付款方式 |
1、項目按合同相關規定進行分期付款。合同生效后每半年向中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的50%。
2、投標方報價包括本次研究課題的考察調研費、研究人員費用、成果制作和材料損耗費、專家評審費、差旅費等。
3、本項目服務期滿后,采購單位可根據中標供應商履約情況確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年,第一年為本次招標的中標服務期限,合同一年一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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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物業服務其它事項 |
1、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應提供詳細的服務承諾書;
2、安排專人負責本項目的服務,并提供其聯系手機、電話、傳真、Email;如人員需要調整應及時通知采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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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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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