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二)特定資格條件
1、提供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廠家直接投標的);
2、投標產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以及與之配套的《醫療器械注冊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如果是代理商投標,除需滿足以上對生產企業的要求條件外,還須提供:
3、投標人須具備所投產品制造商認可的經銷資格;
4、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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