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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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6.15 |
招標代理: | 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 | 天津市 |
關鍵詞: | 道路 路 |
招標公告
天津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及濱海新區等轄區內
道路停車泊位經營權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根據《天津市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15】第16號)和《天津市道路停車泊位經營權招標管理指導意見》(津交發【2015】131號),本次招標為天津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及濱海新區等轄區內道路停車泊位經營權,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項目業主為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政府;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政府;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政府;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政府;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政府;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排名不分先后)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項目涉及天津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及濱海新區等十一個城區的道路停車泊位經營權。分別是:河北區8293個;和平區5267個;河西區9569個;河東區5698個;南開區4356個;紅橋區5045個;西青區1453個;東麗區647個;津南區529個;北辰區1427個;濱海新區526個。停車泊位數量及分類詳見道路停車泊位數量清單。
本次招標為1個標段。
2.2經營權期限:10年經營權期。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備注冊資本金2000萬及以上,具有停車管理、場站管理、物業管理、公共事業經營管理、車輛經營管理經驗,在人員、資金、技術(智能化、信息化)、服務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3.4依據《最高檢察院公布受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暫行規定》投標人對投標人單位和個人(指法定代表人)進行行賄犯罪查詢,經查詢投標人單位和個人(指法定代表人)在近一年內(截止2015年5月31日)應無行賄犯罪紀錄。
3.5投標人每標段提交80萬元人民幣的投標保證金。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5年5月25 日至2015年5月29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3時30分至17時00分,攜帶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打印件或彩色復印件(正反面)及購買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前往天津市南開區欣苑路欣苑大廈11樓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8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現場踏勘時間:自行勘察
投標預備會時間:不組織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15 日9時3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9時30分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三樓第三會議室。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網》、《天津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官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 |
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津南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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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 |
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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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 |
300000 |
郵 編: |
30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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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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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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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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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