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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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四川省 |
進口產品專家組論證意見公示
2015年 4月 29日
采購人 (蓋章) |
內江市中醫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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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采購 進口 產品 論證 專家 名單 |
姓名 |
工作單位 |
職稱 |
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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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渝 |
內江市第六人民醫院 |
主任醫師 |
普外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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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光 |
內江市第一人民醫院 |
副主任醫師 |
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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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忠 |
內江市第二人民醫院 |
副主任醫師 |
外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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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杰 |
內江市第一人民醫院 |
主任醫師 |
腫瘤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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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維君 |
四川常誠律師事務所 |
律師 |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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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 家 組 論 證 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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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院提出的申請理由,經認真論證和判定,我們一致認為該院購置進口產品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理由如下: 1、進口制氧機,氧氣純度、壓力、流量更穩定,確保醫院的正常不間斷供氧;國產中心制氧系統因起步晚,技術還不是很成熟,運行不太穩定,在運行過程中故障率高。 2、進口制氧機,制氧主機分子篩使用壽命更長,在正常維護條件下至少10萬小時(相當于11.4年),在國內運行最長時間的已長達17年;國產中心制氧系統制氧主機分子篩使用壽命相對較短。 3、進口制氧機,氧氣分離技術更成熟、效率更高,在分子篩壽命期內氧氣分離率可達50%以上,電能的利用率高;國產中心制氧系統氧分離效率不到40%,并且隨著分子篩吸附性能的下降而繼續降低,同時增加能耗。 4、進口制氧機,分子篩在其壽命周期內無需再生處理,使用成本更低;國產中心制氧系統,隨著分子篩吸附性能的降低,需做再生處理,增加使用成本。 基于以上原因,我們建議該院購置進口醫用中心制氧系統。 該產品未列入商務部《限制進口機電產品目錄》和《中國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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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采購清單 |
序號 |
產品名稱 |
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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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醫用分子篩中心制氧系統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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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事 項 |
相關單位和個人對專家組論證意見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示發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2015年4月30日-2015年5月5日),填寫《進口產品公示反饋意見》,并分別報送采購人和審核財政部門。 采 購 人 聯系人:吳昭瑩 電話:*** 審核財政部門 聯系人:胡女士、吳女士 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