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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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5.04 |
地 區: | 四川省 |
一、采購人:瀘縣環境保護局
二、擬采購進口產品名稱:氮氧化物分析儀、一氧化碳分析儀、臭氧分析儀、PM10分析儀
三、專家論證意見:見附件
相關單位和個人對專家組論證意見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示發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2015年4月29日-2015年5月4日),填寫《進口產品公示反饋意見》,并分別報送采購人和審核財政部門。
采 購 人 聯系人:胡先生 電話:***
審核財政部門 聯系人:陳先生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