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MC2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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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5.04.28 |
截止日期: | 2015.05.19 |
招標業主: | 門頭溝區文委 |
招標代理: | 北京市門頭溝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北京市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北京市門頭溝區文化委員會關于琉璃渠關帝廟山門殿搶險修繕工程(項目名稱)MC2014-52(招標編號)已由北京市門頭溝區政府采購辦公室以MTGXM-201504033818采購詳細計劃批準采購,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北京市門頭溝區文化委員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門頭溝區文化委員會關于琉璃渠關帝廟山門殿搶險修繕工程(MC2015-8)
招標內容:琉璃渠關帝廟山門殿搶險修繕
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門頭溝區琉璃渠村
規模:小型修繕
計劃工期:2015年10月30日前完工
招標范圍:設計圖紙顯示的全部內容
財政批復資金:1073000.00元。工程資金來自財政資金,超過工程預算資金的投標將被拒絕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投標人應具有國家文物局頒發的文物保護工程貳級以上(含)施工資質,項目經理應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文物古建項目負責人***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5 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13 日,每日上午9:30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北京市門頭溝區雙峪路39-1號(北京市門頭溝區政府采購中心)104房間 ,領取招標文件時需持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領取招標文件需出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2圖紙資料押金0元。
4.3 本項目招標文件均在北京市門頭溝區政府采購中心領取。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5年5月19日9時30分,
地點北京市門頭溝區雙峪路39-1號北京市門頭溝區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室。
5.2投標供應商送達投標文件時須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標需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同一供應商代表進入現場人員最多不得超過二人。
5.3為方便開標唱標,投標供應商應將 “投標函及附錄”單獨密封,并在信封上標明“投標函及附錄”字樣,在投標時單獨遞交。單獨密封的《投標函及附錄》須為原件,應有被授權人簽字并加蓋投標供應商單位公章,內容須與《投標文件》正本中的《投標函及附錄》完全一致。
5.4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5未按5.2、5.3要求提供資料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5.6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網》、《北京政府采購網》、《中國招標網》、《 中國財經報》上發布。
6、投標保證金
6.1、投標供應商須提交投標保證金:10000.00元整
6.2、投標保證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支票、匯票、本票等非現金形式
6.3、投標保證金須在 2015年5月17日前將款項交到指定帳戶(以北京市門頭溝區政府采購中心到賬時間為準),并在用途欄注明項目名稱。
6.4、投標保證金采取支票形式提前交采購中心財務部門,如出現下列情況,致使投標保證金未能在 2015年5月17日前按期到達采購中心賬戶的,將導致投標被拒絕:
(1)出票人與投標供應商不相符
(2)支票有密碼而未告知招標采購單位
(3)提供空頭支票或已經凍結銀行帳戶的支票
(4)提供過期支票或非轉帳支票
(5)其它不能使招標采購單位或銀行認定為有效的票據。
6.5、 為方便核查投標保證金,遞交投標文件前投標供應商須持投標保證金匯款憑證到“投標保證金核查處”核查投標保證金,未按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將被拒絕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北京市門頭溝區文化委員會
地 址:***
郵 編: 102300
聯 系 人***
電 話:010-69850765 傳 真:***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市門頭溝區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
郵 編: 102300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網 址: http://www.bjmtgcg.cn
開戶名(全稱): 北京市門頭溝區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門頭溝區支行
帳 號: 1100100950005300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