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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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5.06 |
招標業主: | 廈門市心臟中心 |
招標代理: | 廈門市中實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 | 福建省 |
采購項目編號/包號: |
2015-ZS708R |
采購人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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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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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項目名稱: |
動態血壓監護儀 |
來源: |
非市級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項目主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招標項目性質): |
動態血壓監護儀 20套 |
供應商資格要求: |
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登記,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的法定條件,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證明文件或做出書面聲明: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等資格證明文件; 1.2提供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稅務登記證書、納稅證明及社保繳交證明等); 1.3提供履行本項目合同所必須的設備(設施)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1.4投標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以及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投標資格狀態的書面聲明。 1.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為保護采購人的利益,保證本次供貨產品是原廠商、正規渠道的產品,投標人應提供投標產品的代理、經銷證書或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書等有效證明文件(證明文件應具有可追溯性,投標人為投標產品制造商的除外)。 3.投標人必須提供投標設備的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及其附件的有效復印件。 4.投標人為投標設備制造商的,必須提供投標人的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投標人非投標設備制造商的,必須提供投標人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5.投標人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對投標人代表的授權書原件(投標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標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獲取采購文件時間、地點、方式: |
時間:即日起至2015年5月5日(節假日除外) 傳真:*** |
*** | 100元/份。 |
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 |
2015-05-06 15:00:00 |
開標地點: |
廈門市湖濱南路57號金源大廈10樓廈門市中實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
采購項目聯系人姓名和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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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E - mail:xm2202255@163.com |
采購補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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