薊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11標段施工招標
津公路施工201504071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薊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 已由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以
《關于薊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初步設計的審查意見》市政公路管理 計[2013]65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天津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銀行貸款 ,項目出資比例為
自籌25%、銀行貸款75% ,招標人為
天津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薊汕高速公路工程(京津高速~港城大道)位于天津市中心區東部,是天津市高速公路規劃網中九橫五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連接天津市南北方向高速通道的重要連接線,也是薊汕高速公路的重要組成部分。該項目北接京津高速公路、南連港城大道,沿線穿越9條現狀主要道路及6條規劃主、次干道,1條鐵路,5條主要河道,涉及北辰、寧河、東麗、空港經濟區4個區縣。路線全長18.529公里。
2.2 本次招標范圍為:
工程內容為全線交通安全設施施工,包括標志、標線(含突起路標)、護欄、隔離柵、輪廓標、防眩設施、里程標和百米標、公路界碑等工程施工。共分為
1個標段。
2.3標段劃分
第11標段:里程樁號為K0+000-K18+533,線路全長約18.53公里。
2.4計劃施工工期:
計劃施工工期為
2015-07-01至
2015-09-30,共計:
91日歷天。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建設部頒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交通安全設施資質,
具有1項單標段長度不小于18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施工程 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資格預審
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3.3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
1個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且允許中
1個標;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公路主管部門評為最高信用等級的申請人,最多可對
1個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且允許中
1個標。否則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如在評審期間發現不予通過資格審查。
3.4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均不屬于本條規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同一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3.5依據《最高檢察院公布受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暫行規定》申請人對申請人單位和個人(指法定代表人)進行行賄犯罪查詢,經查詢申請人單位和個人(指法定代表人)在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間內應無行賄犯罪紀錄,否則不予通過資格預審評審。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
合格制。
5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 請申請人于
2015-04-07至
2015-04-13(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時
00分至
11時
30分,下午
13時
30分至
16時
0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
天津市河北區海河東路望海大廈1號樓4門302室持
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介紹信及購買人本人身份證購買資格預審文件。參加多個標段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必須分別購買相應標段的資格預審文件,并對每個標段單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5.2 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
1000元售后不退。
5.3上述所有證件均應為有效證件,無論任何原因正在辦理中的證件或證明均不作為有效證件。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5-04-23 10時
00分,申請人應于當日
9時
00分至
10時
00分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至
天津市和平區大理道66號和平賓館貴賓廳。
6.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
《中國招標網》、《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官網》、《天津建設工程信息網》上發布。
8.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
天津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 |
天津平信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郵政編碼: |
300384 |
郵政編碼: |
300143 |
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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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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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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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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