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縣公安局信息化設備詢價采購公告 烏魯木齊縣政府采購中心對下列貨物采取詢價方式進行政府采購,現邀請合格供應商提交密封報價文件。 1、詢價單編號: 2015001號 2、采購項目名稱:公安局信息化設備 3、采購單位名稱:烏魯木齊縣公安局 4、采購機構名稱:烏魯木齊縣政府采購中心 5、采購內容、數量、報價格式:見附件: 6 供應商資格及要求: (1)供應商必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定; (2)具有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 (3)有提供現貨的能力或者能按需方要求及時供貨。 7. 供應商報名時間: 開始時間:2015年1月28日 上午 11:00 (北京時間) 截止時間:2015 年1月30日 下午 17:00 (北京時間) 8. 報名方式:供應商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攜帶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或法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烏魯木齊縣財政局報名。報名現場審核以上證件原件,復印件留存備查。 9 報價幣種:人民幣。 10. 報價時間:2014 年1月30日下午 17:00點(北京時間) 。 報價地點:烏魯木齊市光華路17號——烏魯木齊縣財政局二樓政府采購中心(北門13小學隔壁) 11. 報價方式:密封現場報價,報價單須密封。 未按上述規定報價的視為無效報價。 12. 成交原則: 在滿足采購需求的前提下,根據各供應商投標報價、交貨期、故障維修及服務響應時間、保修期等因素,綜合確定成交供應商。 為防止不正當競爭,投標報價不得低于合理成本價。 報價是指含運輸及安裝的“交鑰匙”項目的含稅價。包括:設備價、運至合同指定地點的運輸、裝卸、保險、安裝、技術培訓及各種稅費等,如果是進口設備,供方負責辦理有關進口手續。 交貨期是指簽訂合同開始至貨物到達用戶現場的時間。本項目交貨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完成。 故障響應時間是指接到故障報告之后到達故障現場的時間。 13. 本公告所有條款解釋權歸烏魯木齊縣政府采購中心所有; 14. 聯系人*** 聯系方式:電話:*** 詳細地址:*** 烏魯木齊縣政府采購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