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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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2.16 |
招標代理: | 樂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地 區: | 樂平市 |
關鍵詞: | 政府 |
江西省樂平市關于公開招選
建設工程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公告
為規范我市招標代理活動,保障業主和代理機構的合法權益,預防在招標代理中腐敗行為的產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江西省財政廳、監察廳關于集中采購職能市場化的意見》以及樂平市政府《關于印發樂平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管理規定的通知》(樂府辦字[2010]5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向全社會公開招選樂平市建設工程和政府采購類招標代理機構,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范圍及資格條件
1、范圍:2015年度樂平市建設工程項目招標和政府采購項目代理業務;
2、資格要求:凡具備建設工程和政府采購代理資格的社會中介機構均可報名參與招選,參加招選的代理機構需在江西公共資源網上注冊并取得CA認證鎖;
3、準入條件:為規范代理機構執業行為,為廣大業主提供更優質的服務,防止個人掛靠公司行為和“影子公司”進入市場,凡有意向的社會中介機構須在我市成立公司或分公司,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每個公司應配備項目負責人***
4、具有良好的信譽及職業道德,即在過去三年內(2012年至2014年年底)有不良行為記錄的而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過處理且尚在處理期的招標代理機構不得參加本次招選;
5、本招選不允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招標代理機構組成聯合體參加招選。
二、招選時間及所需資料
凡有興趣參加招選的招標代理機構,請于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2月16日,攜帶相關證件原件持單位介紹信、法人委托身份證及有關原始證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項目負責人***
三、招選后續事宜
我中心于2015年2月16日后會同監管部門對所成立公司或分公司進行現場考察(各招選單位須在2015年2月16日前辦理好成立公司或分公司事宜,逾期不予受理),符合上述條件者即可與我中心簽訂服務承諾,并可在我市承攬建設工程和政府采購代理業務。
四、履約保證金
有意進入樂平市的代理機構應在2015年2月16日四時前從投標企業基本賬戶轉入樂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繳納2015年度履約保證金人民幣3萬元(不收取現金)。(匯入賬戶名稱:賬戶名稱:樂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樂平市支行行政中心分理處,賬號:(1503229409000002343)。不繳納的視為放棄我市2015年度的代理資格,未按時辦理事宜的將在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五、有關說明
1、如有本次登記條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補充材料,將在樂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請登記的招標代理企業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如因沒有及時查找下載,造成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六、招選人的有關信息
招選人:樂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樂平市大連新區新市政府旁)。
聯系人***
王先生 (建設工程類) 聯系電話***
張先生 (政府采購類)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