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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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1.12 |
地 區: | 湖州市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街 |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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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格 條 件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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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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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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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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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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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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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12年4月1日)以來至投標截止日無行賄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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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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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未被項目所在地區(湖州南太湖集聚區)水利建設市場限制投標(以湖州南太湖集聚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查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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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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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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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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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應持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在投標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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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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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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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技術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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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安全員、質檢員和施工員必須持有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或認可的上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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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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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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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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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的“三類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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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指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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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應為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員工,均須提供近3個月出具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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