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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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12.11 |
地 區: | 微山縣 |
詢價通知書
項目編號:微采購(2014)-304
采購人:微山縣驩城鎮中心幼兒園
聯系人:楊毅 聯系電話***
報價單位(印章):
負責人簽字: 聯系電話***
包號 |
設備名稱 |
技術要求(配置) |
數量 |
單價 |
總價 |
供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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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利源開水器 |
型號為:K60C;額定電壓為:380v3N;額定頻率為:50Hz;規格容積為:40L;適用水壓為:50-600Kpa:防水等級為:普通型 |
1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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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后7個工作日 |
合計總價 |
大寫: |
小寫: (元) |
備注:*未交納長期報價保證金的供應商須同時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報價保證金交納憑證復印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供應商所提供的報價文件不予接收!
資金來源:自籌,本項目預算價:3600元,超出預算價的為無效報價,評審成交原則:根據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詢價采購實質性響應要求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實質性響應要求包括:設備詳細要求、供應商資格條件、供應商相關印鑒、保證金、售后服務、供貨期、報價形式、報價包含內容。
微山縣資金來源為財政撥款的政府采購項目付款方式一般為:供貨完畢,經甲方(采購人)和縣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股、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共同驗收合格后15個工作日內付總合同款的90%,剩余10%作為質保金,質保期一年,期滿后付清;微山縣資金來源為自籌的政府采購項目付款方式一般為:簽定合同后,經甲方(采購人)、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共同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貨款。
一、1、供應商除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營業執照須有相關經營范圍,設備必須為原廠產品,只能在甲方監督下開箱驗收。
2、售后服務: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3、請供應商注明最快供貨日期,上表可按格式擴展
二、報價形式:
報價文件應當在報價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報價文件必須密封,密封處加蓋單位公章)遞交至微山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微山縣經濟開發區泰康街與金源路交匯處東南,開發區管委會向南兩個十字路口即到)。
三、報價包括所報供貨、運輸費、保險費、裝卸費、安裝、稅金等所有費用,并且不允許拆分整包。
四、報價截止時間(北京時間):2014年12月11日15時00分
五、報價前,供應商需繳納投標保證金2000元(已經繳納長期保證金的供應商無需再交)。
賬戶名稱:微山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賬號:2078 1727 4783;開戶行:中國銀行微山支行。保證金需從供應商基本賬戶以電匯或轉賬方式繳納,還可以采用支票、匯票、本票、網上銀行支付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交納。供應商商提交報價時,應同時提供保證金交款憑證的復印件。未繳納保證金的,其報價將被拒絕。未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將在簽訂合同并將合同原件送交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
備注:為加強政府采購項目成交供應商誠信履約管理,規范成交供應商履約行為,有效制止非法轉包、違法分包、虛假報價、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我縣政府采購項目實施誠信履約保證金制度。成交供應商在辦理成交通知書前向微山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出具誠信履約保證的銀行保函或交納誠信保證金,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該項目成交資格。本項目銀行保函或誠信保證金金額為:2000元,為方便管理,如成交供應商無其他說明,報價保證金將自動轉為誠信履約保證金)。誠信履約保證金在驗收手續辦理完畢后3個工作日內退還。
六、貨物的驗收:貨到三日內,采購單位填寫《微山縣政府采購貨物驗收表》。
七、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設備安裝調試完畢,經采購單位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等部門共同驗收合格,憑微山縣政府采購項目驗收表按合同約定付款。
八、注意事項:
1、此報價請現場提交,且為最終報價。
2、所有報價物品,凡涉及知識產權問題由供應商負責。
3、報價表須加蓋供應商本單位有效印鑒。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微山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二○一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