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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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深圳市 |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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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財政大廈屋面防水維修 |
采購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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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 ||||||||||||||||||||||||||||||||||||||||||||||||||||||||||||||||||||||||||||||||||||||||||||||||
采購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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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
采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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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評標 | ||||||||||||||||||||||||||||||||||||||||||||||||||||||||||||||||||||||||||||||||||||||||||||||||
財政預算限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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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萬 | ||||||||||||||||||||||||||||||||||||||||||||||||||||||||||||||||||||||||||||||||||||||||||||||||||
項目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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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財政大廈防水修繕工程設計施工圖紙及設計施工說明的全部內容,包工包料完成財政大廈附樓5樓屋面(約222平方米)、18樓天臺面(約135平方米)、天溝、建筑變形縫、18樓天臺玻璃幕墻與女兒墻接縫壓頂、以及18樓本層外墻面滲漏部位的全部所有防水補漏修繕翻新改造施工內容。施工工序和質量應符合國家建筑防水工程施工規范要求。維修施工地點在深圳市福田區景田東路9號財政大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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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資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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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人必須先行注冊為市政府采購中心的供應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具有建筑防水工程專業承包貳級或貳級以上資質(原則上只允許設置一條資質,如設置兩條資質的必須允許聯合體投標)。 (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此條可由采購單位確定) (4)本項目不允許進口產品投標 (5)近三年內(即從2011年11月開始起算,供應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由供應商營業執照住所地的檢察院機關出具《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二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到期日應在本項目的公告日之后。(上傳掃描件,原件備查)。 (6)投標人取得國家ISO9000質量認證,并在有效期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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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預算書、工程量清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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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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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議評標辦法為綜合評標。
2、項目工期要求為開工之日起90日歷天內。 3、按照國家建筑防水工程驗收規范規定程序,達到國家建筑防水工程合格標準。在防水工程完工并施工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后14天內,由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 4、保修期5年、售后服務要求在提出保修通知后6個小時內響應、如施工單位未組織進行保修,則甲方有權自行組織搶修并按發生費用扣除保修金。 5、付款方式:簽訂防水維修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預付25%預付款;維修過程中按進度每月底支付一次工程進度款至合同價款的95%;余5%為質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滿后14個工作日內結算支付。 6、質量保修金為合同價款的5%。 7、合同方式:固定總價合同,工程結算時,不再做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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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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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委員會屋面防水圖紙.zip | ||||||||||||||||||||||||||||||||||||||||||||||||||||||||||||||||||||||||||||||||||||||||||||||||||
技術需求、項目管理要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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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標單位必須作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施工資料的整理、竣工資料的編制等工作。
2、中標單位必須在施工現場顯眼位置設置正規施工警示牌、工程概況牌,標注“溫馨提示”語言??拷诵型ǖ肋叄ɑ蚪ㄔO方以為有必要的其他周邊)必須用整齊美觀的板材圍住。
3、中標單位施工必須達到有關部門規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標準,服從大廈物業管理各項規定要求,避免干擾大廈正常工作秩序,認真做好施工現場防護、防火、噪音、用電等安全文明施工各項管理工作,承擔相應一切責任,確保施工場地區域道路通暢,保持施工現場整潔,做到工完場清,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準。
4、中標單位必須在施工過程中注意自身及周邊安全,做好現場及周邊安全設施搭設,遵守有關安全保護規程,負責施工過程中因自身行為引起的所有事故處理并承擔一切費用。中標單位必須按國家及深圳市有關規定購買施工作業和人員保險。
5、中標單位必須服從采購單位基建管理人員和物業管理的監督、指導并積極主動配合上述管理機構的工作。
6、中標單位施工時須提供材料樣板,經采購人最終確認后,方可進場使用,供應商所提供的樣板或廠家應符合裝飾設計圖紙要求及甲方確認要求,如供應商不能提供的可由采購人根據市場考察情況確認并實施。
7、用在本工程的任何材料在使用前必須得到采購單位的批準,樣品須在大批訂貨前送審。獲準的樣品存放在工地,作為以后驗收材料的標準。樣品和其包裝,由中標人無償提供。
8、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須全面檢查工地情況,若發現錯誤須立刻通知工程師。若未能遵從此規定,使本工程的任何項目因此等錯誤或缺陷而錯誤地建造,則中標人須自費予以拆除及重建。
9、供應商應研究所有相關文件、工程量清單,特別是圖紙和工程現場的實際情況去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實際范圍。供應商被認為已詳細閱讀過構成本工程合同文件的其它有關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合同圖紙和了解工程的內容。
10、本工程的采購范圍是按采購人名稱提供的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所包括的所有內容。除非是采購人自己負責的項目,供應商必須負責整個工程所有的施工任務包括材料設備的采購、施工、保護及保修,不論是永久性質的或是臨時性質的.
11、中標人應在簽定合同后5個日歷日提供深化施工方案和圖紙,交采購單位審批同意后實施;工程竣工申請時應提交全部工程竣工圖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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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模板使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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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使用規則 (一)關于評分準則分類 除價格分按照規定的公式計算外,其它評分因素的評分準則可分為A、B、C三類: A類評分準則指由評委主觀評分的評分準則; B類評分準則指投標人進行承諾即得分的評分準則; C類評分準則指由評委客觀評分的評分準則。 評審過程中,所有評委對于采用B、C類評分準則的評分因素,必須給出一致結論。 (二)關于權重調整 1、價格部分的權重不能低于40%,綜合實力部分的權重不能高于10%; 2、某項評分因素的權重不能突破設置的權重上限。 (三)關于評分因素調整 1、評分因素的增加 (1)評分因素的拆分:允許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對模板中的評分因素進行拆分,相關權重同樣作相應拆分處理。 (2)另行增加評分因素:允許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增加評分準則并設置相應的權重,但增加的C類評分準則與增加的綜合實力部分A類評分準則合計不能超過2項,每項權重不能超過2%,總權重不能超過3%。 2、評分因素的減少 允許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減少評分因素,但相關的權重只能增加至價格部分或采用A、B類評分準則的評分因素。 (四)其它注意事項 1、評分因素與評分準則必須對應;不得就同一項考察內容重復設置評分因素;
2、評分因素及評分準則的表述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化,做到表述簡練、準確且易于判斷、沒有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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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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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信息
評標方法: 綜合評分法 平均價格下浮比例: 5%
評標方法說明:
評標方法
價格分計算方法可分兩種:
方法一:價格分=[1-(投標報價-最低價)/最低價]×價格權重×100
當價格分<0時,取0。
方法二:價格分= [1-A×│1-投標報價/Z│] ×價格權重×100
Z---即本次招標的最佳報價,即對所有通過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且報價不超過預算控制金額的有效投標報價取算術平均值,并對算術平均值下浮5~15%作為本次招標最佳報價。
A---價格調整系數,當投標報價低于本次招標最佳報價時,A=0.5;當投標報價高于本次招標最佳報價時,取A=1。
當價格分<0時,取0;方法二僅適用于通過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且報價不超過預算控制金額的投標供應商數量應不少于7家。當選用此方法不滿足上述條件時,方法一應作為備選方法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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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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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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