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請于:2014年11月6日15 :00 前將詢價單報留壩縣政府采購中心,傳真有效,過時無效。 2、交貨時間:供應商須在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交貨,具體時間為 2014 年 月 日前(請供應商填寫)在留壩縣城交貨驗收,供貨周期作為成交的條件之一。 3、所報產品必須是設備生產廠家指定在中國大陸地區銷售的原裝正品。 4、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交貨時間優先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價格相同者,先交貨者成交。 5、本詢價單為合同組成部分,本詢價單中報價含所有費用。 6、產品安裝調試合格交付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貨款。 7、配置要求如出現可選擇性配置請及時與我中心聯系。 8、參與詢價采購的供應商須已在留壩縣政府采購中心登記備案。 聯系人:譚小玲 聯系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