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鹿城供電局營銷輔助業務外委-抄表運營項目經批準實施。云南鴻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云南電網公司楚雄鹿城供電局委托,對本項目在國內進行公開招標,現就招標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對楚雄鹿城供電局城區營業部、農村14個供電所(點)用電客戶的電能計量裝置每月的抄表和電費催收業務進行委托。
二、招標內容及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招標編號:HLZB-2014-11-03)為一個合同標段,對楚雄鹿城供電局城區營業部、農村14個供電所(點)用電客戶的電能計量裝置每月的抄表和電費催收業務委托進行招標。
2.2業務委托地點:云南省楚雄市楚雄鹿城供電局。
2.3委托期限:叁年。
三、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
該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已到位。
四、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方式及資格要求
4.1 資格審查方式:
本次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各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形式為合格制。
4.2 投標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資格條件:
(1)必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專業技術人員及實施組織的能力;
(3)必須具有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和等級:承裝類五級及以上即可;
(4)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經營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5)在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承包商資信檔案中無不合格記錄。
4.3 屬于下列情況的單位不能作為投標人:
投標申請人最近三年有嚴重違法或違約行為記錄。
五、報名及出售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
5.1凡欲參加本標的投標人請于下述時間由委托代理人到下述地點進行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陸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投標申請人報名時,必須交驗下列證書、資料的原件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1)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5.2出售時間:2014年11月5日9:00時至2014年11月10日17:00時
5.3出售地點:昆明市官渡區巫家壩國際機場客運公司辦公樓三樓
六、遞交投標文件時間、地點
1、投標申請人應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要求,于2014年11月25日9:00 時至10:00時間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昆明市官渡區巫家壩國際機場客運公司辦公樓三樓開評標室,遲到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2、招標人于2014年11月25日10:00時在昆明市官渡區巫家壩國際機場客運公司辦公樓三樓開評標室對本項目進行公開開標。所有投標人均應派代表(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開標會議,并簽名報到。
七、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僅在中國招標網http://www.yuzechen.com/及云南鴻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hlzb.com.cn/網站上發布。
招標人:楚雄鹿城供電局
招標代理機構:云南鴻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開圣 電話:0871-67113424 傳真:0871-6711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