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農村綜合改革工程(U)招標公告
(資格后審)
招標項目編號: 20140827-GC03-A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2014年農村綜合改革工程已由吉林省財政廳以吉財綜指 [2013]1519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梅河口市山城鎮東小堡村民委員會,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和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 97%自籌3%,招標人為梅河口市山城鎮東小堡村民委員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為梅河口市山城鎮東小堡村一組水泥路、東小堡村漿砌石邊溝市政工程,項目資金已落實。本工程為1個標段。
2.2 工程建設地點為梅河口市山城鎮東小堡村;
2.3 計劃開工日期為 2014 年 9 月 30 日,計劃竣工日期為 2014 年 10 月 30 日,工期 30日歷天;
2.4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單位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或小型工程(含)以上項目經理資格, 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3 擬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應無在建工程,否則按廢標處理;投標單位的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中標后需到本項目招投標監督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 1 個標段投標。
3.6 入吉企業在我省承攬工程應在中標后七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詳見吉建管〔2007〕17號、吉建管[2011]32號、吉建管〔2014〕6號文件)
3.7 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4年 8_月 _25日至 2014年 8_月 _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時至 _11:00時,下午 _14:00時至 16:00_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梅河口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建設局三樓 317室(梅河口市濱河南街612號)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_2014年 _9月 _15日 _15時 00分,地點為梅河口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開標室(建設局 610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幣 1萬元的投標保證金或投標保函。
5.4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5.5當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超出招標人設定的控制價時,該投標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吉林省建設信息網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標人:梅河口市山城鎮東小堡村民委員會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 長春高建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招標監督管理部門: 梅河口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中心
2014年 8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