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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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上海市 |
關鍵詞: | 氣相色譜儀 色譜儀 |
一、項目概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上海市徐匯區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人的委托,對徐匯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氣相色譜儀進行詢價采購。本項目采購編號:徐采中詢2014-46。
二、采購設備名稱及數量
氣相色譜儀 1套
三、設備主要技術規格、用途及配置需求:
詳見附件
注:1、打★項為必須滿足技術要求,滿足或優于上述技術參數的設備都可以投報。
2、為保證本次采購的公平性,供應商認為上述技術指標存在排他性或歧視性條款,可以書面形式向我采購中心提出,并需提供相關證據資料來證明。我采購中心將及時進行調查或組織論證,如情況屬實,將對上述相關技術指標做相應修改。
3、所提供的設備必須都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并符合詢價文件要求的規格型號、技術參數等性能。設備的質量保證期≥2年,且在本市內設有固定的售后服務點,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和相應售后服務技術人員。
4、請注明報價產品產地,本次采購接受進口產品報價,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5、根據上海市財政局滬財庫[2009]19號“關于落實政府采購優先購買福利企業產品和服務的通知”要求,本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福利企業的產品和服務;同時項目采購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本項目面向所有企業采購,對小型和微型企業投標人產品的價格給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其要求標準詳見《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中相關規定。
6、本項目采購預算為540000元人民幣,超過采購預算的報價不予接受
7、采購人授權評審委員會直接確定成交供應商,本項目根據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采購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8、成交單位與采購人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采購人將按照《徐匯區政府采購貨物、服務項目合同履約驗收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進行驗收管理和支付相應合同價款,成交單位有義務參加并協助采購人驗收,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合格證明等文件或材料,并對自己生產或銷售的貨物質量或提供的服務負責。
四、報價供應商的資質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要求登記入庫,在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未被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2、報價人為設備生產制造廠家,或由生產制造廠家書面授權的指定代理商;
3、如果報價人是生產制造廠家的,應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
如果報價人是經營銷售企業的,應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并提供報價設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及附件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以及國家醫療器械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文件。
4、報價貨物的規格型號必須與《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或者國家醫療器械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文件中的規格型號保持一致。
對上述采購詢價感興趣的供應商,請于2014年9月3日上午11:00點以前向徐匯區政府采購中心按照以下的要求提交密封的報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體內容:
1、有關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設備生產制造廠家或是由生產制造廠家書面授權指定代理商證明文件、法人委托書原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必須加蓋公章。
2、必須提供貨物生產產地、品牌、型號、生產廠家、詳細配置、技術性能介紹、彩頁、產品標準、產品技術白皮書、產品使用說明書、檢驗報告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及附件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或國家醫療器械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文件。對“★”號技術參數必須在報價文件中提供技術支持資料(包括原廠DataSheet、說明書、手冊、圖紙等),如果應標參數與原廠DataSheet不一致時,以DataSheet為準。如未提供上述資料,可能會影響對報價文件的評判。
3、報價人必須提供參數對比表、技術規格偏離表等技術說明(參考附表填報)。
4、投報產品中屬于國家強制性認證的,應提供相應認證證書等相關資料,并提供副本等明細材料以便于評標查閱;(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5、售后服務承諾:請寫明響應的時間、質保期的時間、保修的內容、技術培訓以及其他的服務承諾,投報型號市場銷售業績情況等。
6、成交價格:人民幣報價,分列單價及總價。
7、交貨日期:自報。
8、付款方式:設備驗收合格后,由醫院根據雙方合同約定支付款項。
9、供應商行賄犯罪記錄承諾書,報價供應商必須嚴格按給定格式內容提交承諾書,否則將有可能導致報價被拒絕。
10、中小企業聲明函。
上述所有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裝訂成冊密封并加蓋單位公章有效。如成交供應商實際供貨產品與報價產品不一致,送貨安裝服務承諾無法完成,產品質量、服務被使用方有效投訴,經查實成交供應商要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將按《徐匯區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檔案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進行相應記載,同時保留向市、區政府采購管理機構通報的權利。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64872222-8131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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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人:徐匯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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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結果將在網上公布,未選中者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