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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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08.05 |
地 區: | 新疆維 |
國家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項目新疆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 昌吉州取用水監控體系建設 招標公告 國家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項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項目昌吉州取用水監控體系建設,已經上級部門批準,招標人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防汛抗旱通信管理中心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辦公室,項目資金已落實。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招標項目概況: 新疆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項目主要致力于完善水資源管理所需數據的獲取、加強監控的手段、全面提高全疆的水資源監管能力,形成滿足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管理需要的監測、計量、信息管理能力,為強化水資源管理監督考核提供技術支撐,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提供有力的手段和支撐。新疆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2012-2014)以取用水監控體系建設、水功能區監控體系建設和水資源監控管理信息平臺建設為重點,包括:建設烏魯木齊、吐魯番、哈密、昌吉、塔城、博州和巴州7個地(州、市)492個國控重要取用水戶的510個在線取水量監測點(含已建13個監測點);建設1個飲用水源區水質在線監測站;完善12個水環境監測中心/分中心,建立全疆78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人工巡測機制;建成新疆水資源監控管理信息平臺。 二、資金來源:
本項目資金已經落實,來源于中央投資和項目法人自籌。 三、招標內容: 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昌吉地區75處國控取用水戶在線取水量監測站,其中建設:1、管道流量監測站23處;2、堰槽法渠道流量監測站5處;3、水位流量法監測站(電子水尺)29處;4、水位流量法監測站(雷達式水位計)17處;5、側視式聲學多普勒流速剖面儀法流量自動監測站1處;6、以上監測站的數據接收入庫以及數據入監控平臺前的數據處理。 工作期限:本項目建設周期6個月,計劃實施期2014年8月14日開始,完成期2015年3月13日。 四、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 (2)投標人具有國家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信息系統集成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 (3)投標人應具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4)投標人具有新疆水利廳核發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利建設市場主體從業信息登記證》。 (5)投標人應在水利信息化項目建設上具有專業人才隊伍,投標人近五年來承接過至少3個水資源實時監控與管理系統或類似3個水資源實時監控與管理系統水利信息化建設項目(以簽訂合同為準,合同工程量主要是對水位、流量的實時數據采集傳輸與處理)。 (6)投標人在本項目中所選用的在線數據采集與傳輸設備必須執行《水資源監控管理系統數據傳輸規約》(SZY206-2012)或《水文監測數據通訊規約》,且獲得水利部水文儀器及巖土工程儀器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出具的《規約符合性測試報告》。如果是投標人公司的自有產品,需提供水利部水文儀器及巖土工程儀器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出具產品檢測報告;如果是投標人公司代理的產品,需提供設備生產廠家對本項目的產品授權書和水利部水文儀器及巖土工程儀器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出具產品檢測報告。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時間、地點 凡符合資格條件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7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分,下午13:30至19:30分攜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集成資質副本原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利建設市場主體從業信息登記證》原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二套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復印件,到烏魯木齊市人民路38號新宏信大廈21樓2115室報名領取招標文件,資料不全者不予報名。 六、開標時間地點: 開標時間:2014年8月5日下午16:30分 開標地點:烏魯木齊市人民路38號新宏信大廈22樓2202室 七、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須密封后于開標當日投標截止時間前遞至開標地點。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防汛抗旱通信管理中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辦公室 聯系人*** 電子郵件*** 聯系方式***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防汛抗旱通信管理中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資源監控能力建設辦公室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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