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HC-JLZB-2014-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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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4.07.12 |
截止日期: | 2014.08.04 |
招標代理: | 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 | 吉林省 |
招標編號:HC-JLZB-2014-410
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受吉林省文化產業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招標人)的委托,為招標人所需吉林省文化發展中心地下室新建工程施工項目以國內公開的方式招標,邀請合格投標人就本項目所需的有關內容提交密封文件。
1、項目名稱:吉林省文化產業發展中心地下室新建工程項目
2、建設規模:約1100平方米。
3、范圍:土建、水暖、電氣、空調、外網、消防及消防水池 、地下室頂部景觀。
4、合格的投標人: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包括貳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備中級職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近三年(2011-2013)內具有三項(及)以上類似工程業績。
4)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5)投標單位須具有近三年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其文件能夠證明財務狀況良好、近三年不虧損。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外埠投標人應辦理相關入境備案手續后方可參加投標。
8)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單位參加投標,近三年無訴訟及仲裁情況;
5、招標文件的發售:請攜帶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資質證書、類似項目業績、銀行資信證明、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證明、財務審計機構出具不虧損的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及中級職稱證、法人授權書、法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及合格投標人應具有的相關證明材料(所需證件均為原件加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專用材料加蓋專用章)。從吉林省政府政務大廳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時間為 2014年7月11日至 2014年7月17日,上午8:30至11:30時,下午13:00至16:00時(公休日、節假日除外)。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3000元,售后不退。
7、投標及投標截止時間:所有投標書應當于2014年8月4日 9::30分之前送達至開標地點。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8、開標時間及地點:本招標項目的開標會將于2014年8月4日9:30時舉行,開標地點:吉林省政府政務大廳14樓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開標室,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準時參加開標會議。
招標代理: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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