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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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深圳市 |
關鍵詞: | 監理 |
項目名稱 |
北京大學深圳醫院外科住院大樓信息化工程監理服務 | 采購類型 |
服務類 | ||||||||||||||||||||||||||||||||||||||||||||||||||||||||||||||||||||||||||||||||||||||||||||||||||||||
采購人名稱 |
北京大學深圳醫院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
財政預算限額(元) |
340100 | ||||||||||||||||||||||||||||||||||||||||||||||||||||||||||||||||||||||||||||||||||||||||||||||||||||||||
項目背景 |
項目概況及內容:
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網絡與安全系統、服務器與存儲系統、機房工程。
1、 網絡安全系統
包括交換機、無線網絡控制器與管理平臺、防火墻、負載均衡、網絡行為審計系統、數據防泄密系統、數據庫安全審計系統、安全接入網關系統、入侵檢測與防御系統、終端安全管理與審計系統等。
2、 服務器與存儲系統
包括數據庫服務器、刀片服務器、應用服務器、虛擬帶庫、pacs在線存儲、san交換機、數據庫軟件、災備系統等。
3、 機房工程
機房面積60平方米、包括ups、精密空調、機柜、監控設備等安裝購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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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資質要求 |
1. 投標人必須是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網注冊的政府采購供應商(供應商注冊網址:http://www.szzfcg.cn)(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注冊卡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2. 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并具有相關經營范圍 ; 3. 投標人必須具有工業和信息化部(原信息產業部)頒發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 資質; 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轉包或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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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類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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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技術要求 |
四、項目總體要求
監理工期:本項目從項目啟動開始至項目最終完成通過驗收止,服務期預計1年。
本項目監理工期從工程啟動起至工程所有建設內容完成并驗收完畢為止,建設投資約為1600萬,監理預算34.01萬,參考《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07]670號)規定,投標人應在監理預算取費下浮20%的范圍內進行報價,超過預算金額做廢標處理。
工程監理服務工作內容范圍具體如下,需要說明的是,整個信息系統的所有子項目,均要求完成下列的工作內容:
4.1 監理的總體內容
4.1.1 質量控制
(1) 依據有關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合同和設計單位制定的技術規范書,審查、監督、控制項目的質量;
(2) 采取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糾正的監理方式,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以及項目合同、設計方案、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等文件控制工程質量;
(3) 跟蹤各子項目在質保期內的運行狀況,督促開發方做好售后服務。
4.1.2 進度控制
(1) 審查項目的進度計劃,并監督計劃的執行;
(2) 編制項目實施各階段、各年、季、月度的進度監理計劃,并控制其執行,必要時調整進度計劃;
(3) 審核設計方、施工方和材料設備供貨方提出的進度計劃/供貨計劃,檢查、督促和控制其執行;
(4) 發現工程未能按計劃進行時,要求項目承包商調整或修改計劃,采取必要措施加快開發進度,以使實際項目進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5)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每月進行計劃值與實際值的比較,每月、季、年度提交各種進度控制監理報告和報表。
4.1.3 變更控制
(1) 對項目變更進行控制,由變更控制系統進行,不能隨意地進行變更;
(2) 監理對可能發生的風險以及可能引起的變更要保持預控能力,也應當具備快速反應能力;
(3) 對變更申請快速響應;
(4) 任何變更都要得到三方(建設單位、承建單位、監理單位)確認;
(5) 明確界定項目變更的目標;
(6) 加強變更風險及變更效果的評估;
(7) 及時公布變更信息;
(8) 選擇沖擊最小的方案;
(9) 執行制定完成的變更程序,對變更進行嚴格的控制。
4.1.4 投資控制
(1) 動態管理、跟蹤項目費用,進行費用控制和分析;
(2) 審查項目進度款申報;
(3) 嚴格控制和審查需求變更,核算成本和變化量,報采購人審批;
(4) 審核承建單位的工程量清單和工程竣工結算。
4.1.5 合同管理
(1) 協助業主確定項目實施的合同結構;
(2) 協助業主起草與項目有關的各類合同(包括設計合同、集成合同、開發合同、施工合同、材料和設備定貨與安裝調試合同等);
(3) 參與各類合同談判;
(4) 監督檢查承建單位履行合同;
(5) 各類合同的跟蹤管理(檢查各方執行情況,提交合同管理報表與報告);
(6) 協助業主處理各子項目實施的每個過程出現的違約、索賠、延期、分包、糾紛調解及仲裁等問題;
(7) 合同整理與歸檔。
4.1.6 信息管理
(1) 及時向采購人提交反映各子項目的動態信息和監理工作情況的項目文檔;
(2) 建立全面、準確反映各子項目的各階段狀況的圖表、文檔,收集、管理項目各類文檔和資料;
(3) 督促、檢查承建單位及時完成各階段設計文檔、代碼、會議紀要、變更單、問題跟蹤單等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
(4) 審查承建單位的設計文檔、變更單、問題跟蹤單,審查承建單位與采購人之間的業務聯系單、備忘錄、電子郵件***
(5) 當工程質量或工期出現問題或嚴重偏離計劃時,應及時向采購人報告,并提出對策建議,同時督促承建單位盡快采取措施。
4.1.7 組織協調
(1) 幫助采購人劃分或澄清承建單位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2) 監督項目各方履行職責,協調各方的工作關系;
(3) 建立暢通的溝通平臺和溝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項目信息在有關各方之間保持順暢流通,積極協調二期項目各方之間的關系,推動項目實施過程中問題的解決。
4.1.8 信息安全管理
(1) 督促承建單位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數據備份制度;
(2) 組織信息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3) 建立信息化工程監理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目標和管理流程;
4.1.9 項目文檔管理
(1) 督促檢查承建單位及時完成各階段設計文檔、程序代碼、測試記錄、變更記錄、問題跟蹤處理記錄等文件的歸檔工作,按歸檔要求進行分類整理歸檔,按時完成竣工資料(包括監理工作方面的歸檔資料)驗收。確保項目中各類文件傳送的規范化、制度化,監理類文書資料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
(2) 監理方的文檔管理人員,負責收集、管理監理工作各類文書資料,對監理工作文檔、收發文簽收登記等進行管理。
4.2 日常監理
4.2.1 掌握監理范圍內涉及的各種技術及相關標準;
4.2.2 安排不少于5人的監理組,按工程需要派駐相應的專業人員進行項目監理,各階段至少保證1名監理工程師在現場,隨時為采購人提供服務,總監理工程師必需專職于本項目,投標人還應另外配備一名碩士學歷人員作為本項目技術咨詢人員。
4.2.3 制定工程管理的組織機構方案并協助采購人組建相關機構,并提供相關培訓;
4.2.4 參與各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參與各項合同的起草、評審及談判工作,并對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總體監督;
4.2.5 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會議制度,并予以貫徹落實;
4.2. 6 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文檔管理制度,制訂開發過程中產生的各類文檔制作、管理規范,并予以貫徹落實;
4.2.7 與采購方一起制定評審機制,在工程實施全過程中隨時關注隱患苗頭,如發現將會導致工程失敗的情況出現時,應及時啟動評審機制,組織專家對工程實施情況進行評審,對評審不合格的,應向采購方提出終止合同意見。
4.2.8 其他需要日常監理的事項。
4.3 過程監理
4.3.1 實施過程中的監理
(1) 為保障項目全過程優質監理服務,投標單位應提供對本項目優質服務承諾。
(2) 編制監理大綱、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提交給采購方審核。
(3) 根據相關項目的工作范圍的要求,制定出詳細的項目管理實施計劃,主要內容包括項目計劃管理、人員管理、進度管理、質量管理、變更與風險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溝通與協調管理、評估與驗收管理、文檔管理、項目管理辦法、承建單位管理辦法等,提交給采購方審核,并依此進行過程管理;
(4) 審核承建單位的開工申請報告,對承建單位進行開工前檢查;
(5) 根據工程的總體規劃,與采購方聯合對承建單位制定的工程總體實施方案、技術方案、實施策略、實施規范等進行審核評估,并提交審核意見及相關問題處理方案和措施,以及監督方案和措施的執行;
(6) 檢查工程采用硬件、系統是否符合采購文件或技術方案所確定的品牌、型號、規格和質量標準,提交相關驗收清單和驗收方法,依此嚴格審查驗收采購的硬件、系統軟件產品,保證所有硬件、系統軟件都符合合同要求;
(7) 督促承建單位嚴格執行項目開發合同、國家相關技術標準、規范,對違反要求的及時向采購方報告,并提出處理方案。對工程中的難點、重點進行檢查,做好分項驗收工作;
(8) 對工程中各項目以及工程整體的進展狀況進行評審及監控,定期檢查匯報工程實際進度情況,審核承建單位的進度報告,對工程實施過程中各個階段的實施成果進行評審和管理,并提交審核意見及相關問題處理方案和措施,以及監督方案和措施的執行;
(9) 監督需求管理、配置管理的執行和控制情況,督促實施單位整改存在的問題;
(10) 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對階段測試方案進行評審,并根據測試方案對已完成部分進行測試,就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方案和措施,以及監督方案和措施的執行;
(11) 管理項目的時間進度,監控項目計劃的制定和執行,幫助預測、識別項目中出現的主要問題和面臨的主要風險因素,并跟蹤、協調解決各種項目問題和風險;同時配備車況良好的專用車輛供本項目使用,投標單位應充分考慮并響應。
(12) 對工程的重大變更進行審核和有效控制,提出相關變更處理方案及措施,以及監督方案和措施的執行,處理好各種變更及索賠事宜;
(13) 組織質量事故的原因調查、問題分析、問題評估、事故處理;
(14) 發現質量問題時及時向采購方報告,并提出處理方案和措施,以及監督方案和措施執行;
(15) 每月編制監理月報向采購方綜合報告和評價本月的質量和進度、合同執行情況、發生的重大事件、下月工作的計劃、需要配合的事宜以及發生變化的可能性與應對措施;
(16) 其他需要監理的事項。
4.3.2 驗收過程中的監理
(1) 審核承建單位測試方案,對測試過程進行全程監控,確保交付質量;
(2) 協助采購人審批承建單位的驗收申請,并制訂工程驗收計劃;
(3) 協助采購人進行工程初驗、試運行和終驗工作,并負責督促和檢查承建單位的整改工作;
(4) 各項目完工后根據相關合同督促承建單位將完整的原始實施技術資料移交給采購人,同時負責檢查移交的文檔,確保真實和完整;
(5) 復核確認或否決承建單位編制的工程結算、決算;
(6) 工程驗收通過后,與采購人、承建單位三方共同簽署驗收報告;
(7) 出具監理總結報告;
(8) 其他需要監理的事項。
4.3.3 售后服務中的監理
(1) 審核承建單位的售后服務(定期維護)計劃,并定期檢查承建單位是否按計劃進行售后服務(定期維護);
(2) 當出現質量問題時,鑒定質量問題的責任;
(3) 對質量問題的處理結果進行跟蹤、評審,直至解決為止;
(4) 審查造成質量問題的費用清單,并根據相關責任認定費用由誰支付;
(5) 出具售后服務期的監理總結報告;
(6) 其他需要監理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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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期限:從項目啟動至項目通過驗收完成審計為止。
付款方式:
1、 合同簽訂后支付合同額的40%作為首付款;
2、 項目通過初驗后支付合同額的45%作為進度款;
3、 項目通過終驗后支付合同額的15%尾款。
驗收要求: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驗收。
履約保證金:由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額 5%作為 履約保證金。在項目通過審計后退還中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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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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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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