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4.17 |
---|---|
截止日期: | 2014.04.23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 |
招標代理: | 廣州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關鍵詞: | 招標代理 工程招標 |
增城市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及配套用房工程招標代理服務招標公告
增城市公共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現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增城市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及配套用房工程的招標代理機構,歡迎符合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參加投標,為本項目提供服務,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稱:增城市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及配套用房工程招標代理服務
二、招標單位:增城市公共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
聯系人:張工 聯系電話***
業主單位: 增城市人民法院
聯系人:潘工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監督機構:增城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
三、工程投資額:約23700萬元(最終以財政審核為準)。
四、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五、工程地點:增城市荔城街荔城大道旁(市武裝部西側)。
六、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七、標段劃分及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代理費:
1、本工程劃分為1個標段。
2、招標內容:依法組織增城市增城市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及配套用房工程施工總承包、服務類、設備(貨物)類招標項目的全過程招標代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辦理招標申請手續,辦理招標備案工作及編制招標工作方案、招標公告(含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依法完成招標公告上網,依法組織接受報名及接收申請資料,依法組織資格審查、編寫資格預審報告;組織招標文件(含技術資料、圖紙、答疑文件等)的發放、踏勘現場、組織答疑會及整理答疑紀要文件,依法組織抽取專家評委和開標、評標工作,發出中標通知書,協助簽訂中標單位合同,編制、整理招標全過程資料,裝訂成冊移交招標單位歸檔等招標相關系列工作。施工總承包招標項目含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編制。
3、招標代理費:暫定88.37萬元。
九、招標代理服務期:確定招標代理機構之日起,至移交檔案資料之日止。
十、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甲級資格證書;
4、投標人已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誠信檔案IC卡,且誠信檔案在有效期內;
5、投標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
6、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十一、資格審查方式: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十二、報名及發售招標文件時間:
報名及發售招標文件時間(含本日): 2014 年 4 月 23 日至2014 年4月 29 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30 ~ 16:30 )節假日除外。
注:發售招標文件時間不得少于5日。
從報名之日起發售招標文件,并從發售招標文件當日起開始計算備標時間。
投標報名時,投標申請人須提交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一式兩份)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報名活動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投標報名費100元/投標人,由交易中心收??;招標文件費500元/套,由招標代理單位收取。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十三、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地點: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2號金河灣3棟108)
十四、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5名或經評審有效的投標單位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評標時只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進行下一階段的評審。
十五、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4.2)的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十六、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內容有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
異議受理部門:增城市公共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
異議受理電話:***
地 址: 增城市荔城街荔鄉路81號13樓
十七、其它說明:
投標人需在投標報名前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已辦理好企業IC卡。
十九、招標人須將招標文件(招標公告)報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后,方可發布。
招標單位:增城市公共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7日
附件一:
投標申請人聲明
增城市公共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
本公司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本次投標文件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
二、本公司保證在項目交易中不與其他單位合謀,不出讓交易資格,不向評標委員會、項目主體單位、項目監管機構及其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在交易報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內沒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書面認定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本公司沒有在交易報名截止時間前兩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在交易報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內本公司沒有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圍標串標行為(以行政主管部門或法院或檢察院書面認定為準)。
四、本公司與所代理招標工程的招投標人沒有隸屬關系、合作經營關系以及其他利益關系;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
2014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企業公章)